畜牧法第四十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浏览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七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畜牧法第四十七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七条内容如下:

国家鼓励发展养蜂业,维护养蜂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宣传和推广蜜蜂授粉农艺措施。

主旨

本条是鼓励发展养蜂、维护养蜂合法权益的规定,相关部门的义务。

释义和理解

养蜂是一项不争田、不占地、投资少、见效快的空中农业,是有百利无一害、无污染的节约型产业,是促使农民脱贫致富的一条捷径,养蜂业已成为现代生态农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条款明确了养蜂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是国家鼓励发展并保护的产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养蜂业的发展,不得破坏蜂种资源,不得乱砍乱伐蜜粉源植物,不得损害蜂群,不得破坏养蜂器具,保证养蜂产品质量安全及维护养蜂生产者的利益,不得违反国家财政规定进行乱收费、乱罚款,养蜂者的人身安全及其财产受国家保护。蜜蜂为农、林、果、蔬等作物授粉,能够大幅度地提高作物的质量和产量,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更加可观,是蜂产品经济效益的百倍。蜜蜂授粉是解决和替代人工授粉的最佳天然科技手段,是我国养蜂业亟待发展和推广的一个重要产业。各有关部门应有计划地积极宣传和推广蜜蜂授粉,并大力提倡有偿蜜蜂授粉,促进种植业和养蜂业双收双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