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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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条的理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条内容如下: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发行职务。

主旨

本条规定了开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的目的要求。还规定了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释义和理解

本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这对发展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加强文明卫生城市建设,培养良好卫生习惯,移风易谷,树立一代新风有重要作用,过去各城市也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环境卫生宣传:宣传环境卫生在城市管理中的地位;宣传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则;宣传环卫工作的艰辛劳动与奉献精神;宣传环境卫生要从我做起,从每件小事做起,这些宣传得到各界的支持,增加环卫工作的透明度,也对舆论起了积极的导向作用,对做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起了促进作用。在贯彻执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要把这些行之有效的经验继续坚持下去。但由于指导思想上重清、扫、运、轻宣、教、管,在宣传方针中偏重于让社会了解、理解、支持环卫工作,忽视增强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大环境观念的教育、宣传,还缺乏系统性,计划性。环卫科学知识的宣传仍是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目前城市的市容环境卫生水平与城市的现代化建设,对外开放和人民对于提高环境质量的要求仍不尽人意,其中,很重要的因素是市民的环境意识薄弱,卫生行为自控能力差。因而,未能形成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的大气候,有的还薄环境卫生工作,轻视环卫工作,甚至阻绕环卫工作,打骂环卫工人的行为也时有发生。环卫工作成年累月,栉风沐雨,在非常艰苦的条件下,同粪便垃圾打交通,这是一种默默无闻的无私奉献。城市是一个大家庭,每个市民都应当爱护自己的环境,尊重他人的劳动,支持环卫工人的工作和服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应当成为一种社会公德。为此应认真贯彻本条规定,在市政府地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使市民的环境卫生常识能逐步适应现代化城市的发展。宣传应立足于增强人们的环境卫生意识,立足于提高人们的行为自控能力,通过宣传使市民认识到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是“生命之友”,人人有享受良好卫生环境的权利,人人又有维护环境卫生的义务。公民应自觉执行“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针,同时,也要让市民了解环境卫生方面的基本的科学知识,掌握市容环境卫生行为规范,适应环境卫生管理的各项规定。市容环境卫生宣传要与法制宣传结合 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范市民的环境卫生行为。市容环境卫生宣传同科普宣传相结合,使市民意识到环境卫生与健康、家庭、城市建设、经济建设、经济发展、对外开放的密切关系。经常宣传与突击宣传结合,既要系统持久,又要根据特点和国家重大活动及时调整宣传内容。专业宣传要与社会宣传、群众宣传结合,既要有专门的宣传部门、宣传阵地,又要组织社会、群众宣传以扩大覆盖面,特别要在居民、小组、工会小组深入广泛地宣传。要知识宣传与形象宣传结合,以生动的内容和多样的形式吸引市民,寓知识于娱乐、趣味之中。各地要有系统宣传的规划、计划,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一定能够收到好的效果,提高公民环卫主体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支持、尊重环卫人员的工作和劳动,共同做好城市的市容环境卫生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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