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送达的情形 任我行 / 2016-07-13 浏览 直接送达的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8条及适用意见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的送达都属于直接送达: 1、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 2、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时,将诉讼文书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3、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将诉讼文书交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4、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将诉讼文书送交其诉讼代理人签收。 5、受送达人已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