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权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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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权的战略目标

吉尔平指出:“只有在霸权存在的情况下,一种特殊类型的国际经济秩序,即自由经济秩序才能繁荣和充分发展。”金德尔伯格也强调开放和自由的世界经济需要一个霸主或主宰的强国。他认为,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之长期化并酿成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主要原因是:“当时英国的霸权正在衰弱,英国已经无力保障国际清算系统,而美国则在到1936年以前一直不愿从英国手中接过这一责任。

照他们看来,自由经济制度是霸权的产物,没有霸权就没有自由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也就是说霸权是为世界资本主义自由经济体制充分发挥作用、顺利运转而存在的。对二者的关系,吉尔平又作了深入的分析。他指出,自由市场体系的出现和发展必须有三个前提———霸权、自由意识形态和共同利益。这三个前提并不是并列的,后二者是从属和服务于霸权的。

具体来说,没有霸权,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国际经济体系就无法运转。但是,有了霸主,自由市场经济也未必能顺利运转,这里有一个霸主国的价值取向问题,即霸主国是否具有自由的意识形态。因此,要使市场机制在国际经济中充分发挥作用,“霸权国本身必须恪守自由主义价值观念”,即“霸主国的社会目标和国内权力分配必须有利于国际自由秩序”。

共同利益是相对霸主国及其麾下的主要国家相互关系而言的。一方面,“霸主国家的经济可以发挥对世界经济的运转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利用自己的影响建立国际社会体制”。另一方面,“其它主要国家也必须对市场关系的发展感兴趣,霸权国家可以鼓励,但不可能强迫其它国家遵守开放性世界经济的规则”。当然,这种共同利益形成的关键还是在于霸主国的实力。除了霸主国要提供保证世界自由经济体制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国际公共商品之外,霸主国还要做到:通过自身的成长壮大来显示市场经济的益处,以此来推动自由的市场经济在其它国家的发展;控制自然资源和原料、金融和资本来源、市场以及特殊技术,以便通过经济相互依存的机制来加强对国际市场经济的管理与支配;在几个举足轻重的经济强国之间进行斡旋与调停。

作为霸权保证自由经济发展的具体例子,吉尔平认为,在近现代史上只出现过两次,第一次是从拿破仑战争结束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那时英国把世界经济引入了自由竞争时代;第二次是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主导建立了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为主体的国际自由经济秩序。前者被称之为“英国主宰下的和平”,后者被称之为“美国主宰下的和平”。在英国和美国霸权主宰之下,国际社会从总体上来说享受到了安全与和平,自由的国际经济秩序和国际货币体系基本运转正常,世界经济有了极为顺利的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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