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场的客观存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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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场的客观存在性

经典物理学认为,场是物质的一种形态,它与物质的另一种形态—一实物同时存在着,密切联系着。场与实物都具有一定的质量、能量和动量,其形式、结构、属性是多种多样的;场与实物一样具有微粒性和波动性,它们不仅决定着相互的运动形态和属性,而且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场与实物也存在着差异,实物不能在同一空间叠加,而场可以在同一空间叠加;实物中断性明显,场的连续性突出;实物是具有静止质量、确定形态和边界的客观实在,而场不具有静止质量及确定的形态和边界。

现代物理学提出了统一场理论。物理实验证明:基本粒子之间存在着四种基本的相互作用,除了在宏观物理学中人们已经认识的引力相互作用电磁相互作用之外,还有强相互作用和弱相互作用,并由此产生四种基本作用场。长期以来,物理学家们一直在寻求描述这些场的统一理论,并在量子场论、规范场论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爱因斯坦认为:“把实物和场看作彼此完全不同性质的两种东西是毫无意义的,我们不能想象有一个明确的界面把场和实物截然分开”,“我们可以把实物看作是空间中场特别强的一些区域,即实物只能是场中的某些“奇点”。爱因斯坦致力于统一场研究,花费了大量精力,但没有取得最后成功,他始终未能解决场方程如何在能量密度极大的奇点不失效的问题。但爱因斯坦以相对论为基础对统一场论的有益探索给人们以深刻的启示:场可能是物质存在的唯一形式。

在统一的物质世界中包含着无限多样的物质形态,场是其中的一种物质形态。每种物质形态都具有其特殊的属性和结构,而与别的物质形态相区别,所以世界的物质统一是无限多样性的统一。场也有许多种类型,物理场有电场、磁场、引力场等,社会场有文化场、经济场等,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着,又相互区别着。否认物质的特殊性,把场看成只有某些“绝对的”一成不变的物理属性,以及否认场的多样性,把场局限于物理场的范围,都是形而上学的物质观。

经济是物质的一种表现形态,那么经济是否具有场的特性?“经济场”是否客观存在?我们应该从经济本身入手来证明。对形形色色的经济现象进行归纳、抽象,不难发现,所有经济现象都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人们可以通过感官直接感觉的、有形的,如企业、产品、设备、人、财、物等,这种有形的,“看得见、摸得着”的经济客体称之为实物态经济客体;此外,还有一些经济现象是人们由感官不能直接感觉到的、无形的,但它们不依赖于我们的意识而存在,又能被我们所感知,如经济的辐射作用,经济的区域化影响,老牌企业、名牌产品的影响力等。这种“看不见、摸不着”,但人们可以感知到的经济现象是一种特殊的经济现象,我们称之为场态经济客体—简称经济场。

明经济场的客观存在性,我们应从是否具有作用力入手,证明了经济场作用力的存在,也就证明了经济场的存在。城市的辐射作用是最为典型的,一座城市一旦建立起来,就占据了一定的空间场所,这种空间似乎纯粹是一个巨大的封闭型容器。其实不然,构成城市的楼房、街道、企业、居民、商店、学校、公园等,都在这个空间场所中,这些因素的外表造型、存在形态、运动方式、所处地位乃至内在本质都不同,但它们相互作用并构成一个整体,对城市以外的空间产生巨大的作用。如城市对周围农村经济的带动作用,对农民进城的吸引作用等。这种作用并不是城市对农村的直接作用,而是一种“超距离”的空间作用。一般说来,城市越小,这种作用就越小,城市越大,这种作用就越大。作用力的大小也与作用的距离有关,离城市越近的地区,这种作用就越大,离城市越远的地区,这种作用就越小。并且这种作用还受城市周围的交通、自然条件、人的素质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城市辐射这种“图象”类似于一个电场(或磁场、引力场),城市就好比电场源(磁场源、引力源),组成城市的楼房、街道、企业、学校、公园等都是场源因子,城市周围的交通、自然条件、人文环境等就好比电介质,在经济场中我们称为媒体.经济场源对周围媒体产生作用并受其影响,作用的大小与场源的强度(城市的大小、经济状况等)和周围媒体的状况有关。这种作用就是经济场力的作用。

综上所述,经济场具有力的作用,这种力的作用源于“经济因子”,并受周围的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的影响,我们称这种力为经济场力。这样,经济场源、经济场力、经济媒体所构成的空间我们就称之为经济场。

事实上,人类早已感知到这种作用,并且运用了这种作用为人类服务,只是没有从经济场的理论高度来认识它、研究它。如地改市、加强城镇建设,以带动周围农村的发展;设立开发区或工业园区,其目的不只是在于开发区本身的经济发展,更重要的是带动开发区外的经济发展;从世界范围内来说,建立区域经济组织(“欧共体”到“欧洲联盟”,“77国集团”等)以及加入国际大循环等都是应用实例。经济场是客观存在的,正象不能因为在认识物理场之前否认物理场的存在一样,我们不能因为还未认识经济场而否认经济场的存在。

还需要强调的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是人。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在经济活动中起着主导作用和决定作用。人在经济场及其作用过程中,始终是最为活跃、具有决定作用的经济因子。同时经济场力的作用是最终通过人的作用(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来实现的。当然经济场力作用的手段可能多种多样,如信息、文化、教育、科技、交通等的传播,但这些手段最终还是通过人来完成。所以,人不仅是最活跃的经济场因子—经济场主体,而且也是经济场作用的载体—经济场客体。

实物态经济与场态经济作为两类经济现象,有其共性:(1)它们都具一定的能量,即经济作用力;(2)两者密不可分,互为存在的条件,把场排除了,实物就不能存在,离开了实物,场就不能存在;(3)两者相互作用,并可以相互转化;(4)两者的形式、结构具有无限多样性。实物态经济与场态经济也有差异性:(1)一切实物态经济客体所占有的空间不能又是另一实物态经济客体所占有的空间,而场态经济客体则可以相互重叠,共同拥有同一空间;(2)场态经济的作用通过各种媒体传递,而实物态经济客体只能移动,不能传递;(3)场态经济客体只能感知到,而实物态经济客体则可以通过人的感官直接感觉到等。

经济场与物理场都是场的不同形态,但存在着很大区别:(1)物理场的场力本身是被动的,只有在人的作用下才可以改变其作用方式、大小等,而经济场中最重要的因子是人,因而经济场本身具有很大的主动性;(2)物理场的作用具有选择性,如电磁场只对电磁介质产生场力,而对非电磁体则无场力作用,引力场也是如此。但经济场的作用不具有选择性,如经济对经济本身、对人、对社会、对文化等均具有影响力;(3)物理场不依赖于人的存在而存在,在人类社会出现之前就已客观存在,而经济则是随着人类的出现而出现的,在人类社会之前,不存在工厂,不存在城市,不存在经济活动,因而也就不存在经济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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