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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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优条件

1956年,李普西和兰凯斯特在他们的开创性论文中写道:“有关次优问题的一般理论表明,如果在一般均衡体系中引入一个约束条件,该条件又使得一个帕累托状态无法实现,那么,其他的帕累托条件尽管是可行的,但一般而言,也不再是必要的。换句话说,给定一个帕累托最优条件不能满足,那么,最优状态只能靠偏离其他帕累托条件来得到。”由于扭曲因素不同,次优理论的最优解的条件与帕累托最优解的条件不同。帕累托最优解的条件就是完全竞争的均衡点,而次优理论的最优解的条件中,许多不再是帕累托状态。假设有K个经济部门,当它们达到帕累托最优时满足N个条件。如果其中有一个部门由于外部环境的影响偏离了最优条

件,为了实现目标函数最大化(即达到次优值),那么其他K-1个部门中,有许多也要偏离最优条件。

次优理论表明,在不可改变的扭曲因素的影响下,如果有充分的信息且执行成本很小,那么将这些扭曲因素加以考虑,就会得到在扭曲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值解(即次优解)。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充分性以及经济产品之间替代和互补的复杂性,我们不可能找到次优条件对应的次优解,从而福利经济学寻找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标只是一个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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