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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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以前属肃慎

战国属貉地。

东汉、三国(魏)时属挹娄

晋属寇漫汗。

北魏、北齐属豆莫娄。

隋属靺鞨黑水。

唐属黑水靺鞨。

辽属生女真

金属蒲与路。

明属奴儿干都司阿真同真卫。

清属兴东道讷河厅。宣统三年(1911年)在海伦设龙门稽垦局,在奇克特设分局。

民国元年(1912年)10月设龙门招垦局,下属龙门、安古、鸟鱼三镇,民国三年(1914年)改为设治局,驻地在龙门镇。

民国五年(1916年)3月1日黑龙江省令改设治局为龙门县,序列二等县。因龙门县与广东省龙门县重名,于民国六年(1917年)7月14日改称龙镇县。县城龙门镇改名龙镇。

民国十八年(1929年)因分数不及额降为三等县。

民国初年属绥兰道,后属黑龙江省管辖。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4月,胡匪“八方”放火烧了县公署。伪满大同元年(1932年)6月日本侵略军占领龙镇全县,于伪满大同元年(1932年)12月将县公署由龙镇迁至北安镇,仍为龙镇县。伪满康德五年(1938年)12月24日,伪满政府批准将龙镇县改名为北安县。伪满康德七年(1940年)1月1日执行。从此,县名与驻地名称一致。伪满康德二年(1935年)以前属黑龙江省,伪满康德六年(1939年)6月以前属龙江省,伪满康德六年(1939年)6月到伪满康德十二年(1945年)8月属北安省。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1月24日北安县政府成立,属黑龙江省(省政府驻北安)管辖。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2月7日改属黑嫩联合省(省政府驻齐齐哈尔)第一专员公署(驻北安)。

1947年9月17日撤销黑嫩联合省和第一专员公署,恢复黑龙江省、嫩江省,北安县属黑龙江省(省政府驻北安)管辖。

1949年5月黑龙江省与嫩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仍属黑龙江省。

1954年黑龙江省与松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仍属黑龙江省管辖。

1956年3月1日通北县并入北安县。

1956年3月到1957年属绥化行政专员公署,1958年到1959年属嫩江行政专员公署,1958年8月德都县并入北安县,1960年1月成立北安市,1963年8月撤销市,划分北安、德都县。

1983年5月18日,恢复北安市(县级)。1988~1991年,为省财政单列市。1993~1997年,为黑龙江省计划单列市。

1997年取消计划单列市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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