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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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取威镇安宁之意。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夏为梁州西南域,殷周属鬼方西北隅,春秋时居蜀国南鄙,战国时为的夜郎西部莫国属地。

秦时属象郡,以六冲河为界接蜀郡南壤。

汉代属犍为郡;蜀汉时属朱提郡境。

晋、宋、南齐,称南朱提郡;梁、陈时为南宁州所领,但实为土著豪族所据。

隋代属卢鹿部。唐代为羁縻小州,称宝州。境内得胜坡为宝州所在地。五代时为巴凡兀姑。北宋时为绍庆府所领羁縻州之乌撒部;南宋时受控于大理国。

元世祖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乌撒路;十五年(1278),改名为军民总管府;二十一年(1284),改置乌撒军民宣抚司,二十四年(1287),升为乌撒乌蒙宣慰司,属云南行省。治所乌撒,辖地为今威宁、赫章等。元顺帝后至元年(1335),改属四川行省。

明洪武十四年(1381),乌撒降,授实卜乌撒土知府,隶云南布政使司;十五年(1382),置乌撒卫指挥司,隶云南都司;十六年(1383),乌撒府改隶于四川布政司;十七年(1384),升为军民府。永乐十二年(1414),改乌撒卫隶贵州都司。

清康熙四年(1665)平定水西安坤、乌撒安重圣。五年(1666),改四川乌撒土府为威宁州,取威镇安宁之义,隶贵州。二十六年(1687),以大定、黔西、平远三州隶属威宁府。雍正七年降威宁府为州,属大定府。

民国二年(1913),废威宁州置威宁县,并设得胜坡分县,隶属于贵州省第四行政专员督察区;五年(1916),迁得胜坡分县于赫章。

1949年,成立威宁各族各界人民联合政府。

1954年11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威宁县,成立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区,1955年,改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属毕节地区。

2013年年7月1日起,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成为贵州省直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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