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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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街道是以枫桥集镇而命名,枫桥在枫桥集镇上。

公元前11世纪,周太王长子泰伯、次子仲雍为让三子季历就任王位,从陕西岐山下的周原南奔“荆蛮”(今长江中下游地区),在梅里(今无锡县梅村)建“勾吴”,枫桥镇域为勾吴所辖。

周简王元年(公元前585年),泰伯十九世孙寿梦开始称王,建吴国,枫桥镇域为吴国辖地。

周元王三年、泰伯二十二世孙吴王夫差二十三年(公元前473年),越国灭吴国,枫桥镇域为越国吴地。

周显王三十五年、楚威王六年(公元前334年),楚灭越,枫桥镇域为楚国吴地。

秦始皇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秦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枫桥镇域属会稽郡吴县的辖地。

西汉王莽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改吴县为泰德县,枫桥镇域属泰德县所辖,至地皇四年复归吴县所辖。

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公元696年),析吴县分置长洲县,枫桥镇域以枫津河为界,南属吴县所辖为至德乡,北属长洲县所辖为彭华乡,自此现在的镇驻地——西津桥镇,由吴县和长洲县分治枫津河以南属吴县至德乡,以北属长洲县彭华乡,历时1215年的名称和隶属基本没有变动。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1月,江苏省都督府颁布废州府,并县厅,分割枫桥镇域的吴县、长洲县再加上元和县合并为吴县,镇境结束了两县分治的局面。

民国17年(公元1928年)11月,枫津河以南属吴县第二区,有金庚、陆巷、孙家桥等3个乡的全部或部分;枫津河以北属吴县第一区。

民国23年(公元1934年)2月,吴县重新调整区划,境内以枫津河为界,南属吴县第二区,有狮山、支硎2个乡;北属吴县第四区,有西津桥镇、马涧镇及射渎、向街、旺米5个乡镇。

民国27年(公元1938年)3月,日伪吴县政府成立,5月伪江苏省政府在苏州成立,境内的吴县第二区,第四区同属伪吴县政府。

民国34年(公元1945年)9月2日国民党吴县政府接收伪吴县政府,境内的原第二区、第四区同时归属国民党吴县管辖,并恢复民国23年(1934)2月的乡镇建置。

民国36年(1947)2月,吴县并编区、乡镇,境内仍以枫津河为界,南属吴县吴西区,有支硎乡和白狮乡一部分;北属吴县浒关区,有津桥、射渎、向街及马涧4个乡镇;现果林场及花山村一带属焦山乡。

民国37年(公元1948年)2月,吴县再次并区、乡镇,境内枫津河以南的支硎乡及白狮乡归并到以枫桥集镇为中心的枫桥镇,属吴县吴西区(次年初又从吴西区划出,归苏州城区管辖);以北的津桥、射渎、向街及马涧4个乡镇归并为高景镇,属吴县浒关区。

1949年4月27日吴县解放,10月废除境内旧乡镇建置,以5000人左右划一个新乡。枫津河以南建支津乡,属吴县木渎区;以北建新枫乡、新津乡、向街乡、马涧乡,现果林场、花山村一带划归马涧乡,属吴县浒关区,西津桥镇仍有两区两乡分治。

1950年3月,吴县增设枫桥、唯亭、光福、陆墓4个区,境内的支津乡、新枫乡、新津乡、马涧乡、向街乡全属枫桥区管辖,西津桥镇虽结束了以河为界分属两区的格局,但仍分属两乡管辖。

1954年9月1日,枫桥区(除尹西、长桥两乡)全部划归苏州郊区,郊区隶属苏州市(苏州市从1953年1月1日起为省辖市)。同年9月20日,郊区建置撤销,枫桥区直属苏州市的一个区。

1956年1月,境内新枫乡与境外以枫桥集镇为中心的枫桥乡合并,并划入原石城乡的永和村,称枫桥乡。支津乡和新津乡合并,并划入原石城乡的田肚村和赵宅村,称津桥乡,从此结束了西津桥镇以河为界两乡分治的局面。马涧乡和向街乡合并,称马涧乡。同年2月枫桥区撤销,又建郊区,境内的枫桥乡、津桥乡、马涧乡同归苏州郊区管辖。

1957年12月,枫桥乡、津桥、马涧乡合并,称枫桥乡。

1958年7月,枫桥乡除枫桥集镇及运河以东的新兴高级社仍归苏州市外,其余全部划归吴县管辖。

1958年9月,吴县枫桥乡建立改称吴县枫桥人民公社

1983年3月,实行市管县体制,枫桥乡随同吴县属苏州市管辖;7月,乡实施体制改革,政社分设,政府一头称枫桥乡,人民公社作为经济实体仍予以保留1983年5月设立的吴县枫桥人民公社经济联合委员会。

1986年12月,吴县枫桥乡改称为枫桥镇。

1994年6月枫桥镇从吴县划出,由苏州新区管辖,称苏州新区枫桥镇

2004年6月撤镇建街道设立苏州新区枫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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