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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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地名由来

公元十六世纪中,倭患遍及浙、闽、粤,闽东诸县城几乎均遭浩劫,宁德城亦成废墟。1561年,知县林时芳,用两年时间,建成石砌城墙及县署等。宁德石城状似蕉叶,故称“蕉城”。其街区的格局,完全是公元1563年宁德城遭遇倭患浴火重生之后被称之“蕉叶之城”的格局。

蕉城区建置沿革

宁德古为七闽地。唐开成间(836~840年),析长溪县宁川、古田县东北地置感德场。

五代后唐长兴四年(933年)升场置县,取宁川之“宁”、感德之“德”命名宁德县,属长乐府。建县时,宁德地盘较大。后几析其地,境域逐渐缩小。

宋咸平三年(1000年),析关隶镇(今政和县地)置关隶县,关隶镇脱离宁德县属。清乾隆版《宁德县志》载:“邑疆周600里,东至福宁州界70里,南至罗源县界15里,西至古田县界15里,北至政和县界230里”。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长溪县升为福宁州,宁德县属之。明洪武二年(1369年),福宁州改为福宁县,宁德属福州府。成化九年(1472年),福宁县复为福宁州,宁德县复属福宁州。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福宁州升为福宁府,宁德县隶之。雍正十三年,分割青田乡东洋里的十五至十八

民国2年(1913年)3月,废府置道,宁德县属东路道(道署驻闽侯县)。

都设东洋分县(今周宁县地),由宁德县丞驻治。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改由县佐驻治。

民国3年6月,东路道改称闽海道,宁德县属闽海道。

民国14年,福建省国民政府成立,废道。全省实行省、县两级政权,宁德县直属省辖。

民国22年11月,国民革命军第十九路军在福州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福建划分为4个省2个市,宁德县属闽海省。次年1月,“闽变”失败,人民革命政府夭折,宁德县复归省直辖。

民国23年7月,全省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制度,设置行政督察公署,宁德县属第二行政督察区(专署驻福安县)。同年11月,析辖地三都,设立三都特种区,直属省辖。

民国24年5月,析辖地周墩,设立周墩特种区,直属省辖。

民国25年2月,周墩特种区改为宁德县第三区。

民国26年1月,复设周墩特种区,周墩脱离宁德县辖。同年10月,全省行政区划调整,宁德县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署驻长乐县)。

民国28年3月,三都特种区裁撤,三都复归宁德县辖。

民国32年9月,宁德县改属第八行政督察区(专署驻福安)。

民国37年9月,析辖地咸杉乡归周宁县管辖。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福建省进行区划调整,宁德县属第三行政督察区(专署驻福安县)。

1950年3月,第三行政督察区改称福安专区,宁德县属福安专区。

1951年,析北坑乡划归福安县管辖。“文化大革命”初期,福安专区实行军事管制,宁德县属福安专区军事管制委员会管辖。

1968年4月18日,福安专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宁德县属之。

1970年6月17日,福安专区革命委员会改称宁德地区革命委员会,当年7月移迁宁德,宁德县隶属关系不变。

1978年10月1日,宁德地区革命委员会撤销,改称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宁德县属宁德地区。

1988年10月4日,国务院批准宁德撤县建市,宁德市隶属宁德地区管辖。

1999年,撤销宁德地区和县级宁德市,分别设立地级宁德市和蕉城区,蕉城区划归地级宁德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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