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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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历史悠久。旧石器时代晚期,已有人类生息繁衍,在辖区内发现了多处原始社会时期的遗址和遗物点,出土了数量可观的打制石器和磨制石器。商周时代,海林县是满族先民肃慎人的重要活动地域之一。海林地区当属满族的主要发祥地之一。汉晋时代,海林县挹娄管辖。南北朝时代,则归勿吉管辖。隋唐时代属靺鞨武则天历元年(698年)靺鞨人建立震国,海林地区属震国管辖。开元元年(713年)震国改称渤海国,海林地区属上京龙泉府,归唐忽汗洲管辖。辽代初期归东丹国,后归博罗满达勒部生女真南境。

金代初期属东京,后划归会宁府南境,再划归率宾府。元初属南京万户府,后归合兰府硕达勒达路呼尔哈军民万户府南境。明代初期归努尔干都指挥司统辖,万历年间改为窝集部宁古塔。清顺治十年(1653年),设宁古塔昂邦章京,后改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府,驻地即为现在的海林县旧街乡。宁古塔搬迁后,全境归属设在宁古塔新城(今宁安)的军政机构管辖,直至清朝灭亡。

民国初期和东北沦陷时期,全境隶属宁安县

1945年8月解放。

1946年9月,成立新海县。

1948年,新海县与五林县合并成立海林县。

1956年3月,撤销海林县建制,辖境分别划属宁安、林口县和牡丹江市郊区。

1962年10月,恢复海林县,隶属牡丹江专员公署。

1983年10月,划为牡丹江市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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