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石井乡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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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光绪四年(1878年)《获鹿县志》记载:

现石井乡属“在城社管辖城内、东关、南关、西关、顺城关,并领村十七……薛家庄、石井、山后张庄、山后封家庄、黄岩、栈道……”。

二、民国时期

石井乡属“第一区即在城区”。第一区35村编为35乡。其中管辖薛家庄、石井、山后张庄、山后封家庄、黄岩、栈道等。

三、抗日战争时期

初期,县城、铁路沿线敌强我弱,我方无区划设置。

1940年初,日军对冶河以东地区各县实行了分割控制。8月,中共晋察冀四地委为了开辟获鹿、平山、井陉、正定四县接壤地带的抗日工作,决定将地处滹沱河以南,正太铁路以北,冶河以东,平汉铁路以西三角地带的获鹿县路北、平山县城东十六区、井陉县河东三区全部和四区之一部、正定县的大河一带合并建立新政区,并将这一新政区命名为建屏县,随即撤销获鹿(路北)县。

1940年8月13日,中共建屏县委和建屏县政府在牛山村成立,机关驻地先后在牛山、上三汲、北七汲、庄沟、小陈庄、西回舍、封城等村,对外称派报社,至1945年11月,先后七个区设置。

石井乡属第五区,系获鹿县民国时期的在城区、于底区部分村庄及周边一些村庄,所辖村庄由1942年的6个村,1945年初增加到39个村。其中辖黄岩、封家庄、张家庄、东庄、小封庄、岸下、石井、北薛庄等村。

栈道属第一区,第一区管辖获鹿县城西部及井陉县邻近村庄。

四、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11月,中共冀晋区第四地方委员会、冀晋区第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在牛山村建立中共获鹿(路北)县委和获鹿(路北)县政府。机关先后驻牛山、马山、宜安、南鲍庄、北鲍庄、西鲍庄、李村等地,县委对外称政治部。

1945年11月——1946年3月,属第七区,辖栈道、谷家峪、东胡申铺、西胡申铺、白鹿泉、西杨庄、段庄、西薛庄、枣林、郄庄、花园、曹坊、东土门、西土门等和县城诸村。

1946年3月并入第一区。(获鹿城西部乃至井陉县临近村庄)

1947年6月,上级决定正太铁路以北五里地以内划归获鹿(路南)县,和井陉(路南)县,随即区划改变。其余资料不详。

五、解放以后

1948年1月12日,获鹿县路南、路北合并,获鹿县划为10个区(市)。

县城西部的庄子头区和后来的土门区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8年1月——4月石井乡部分村庄属一区,驻庄子头,辖获鹿县城西部及井陉县邻近村庄,其中有北薛庄、石井等42村。

第二阶段: 1948年4月——9月为七区,井陉的村庄划回去以后,其他村庄划为七区,驻地迁至土门。辖北薛庄、石井等28村。

第三阶段:1948年9月——1949年9月为一区,驻土门。辖北薛庄、石井等28村。

石井乡大部分村庄属二区,驻东焦,其中辖栈道、岸下、张庄、东庄、封庄、黄岩、天井沟。

六、建国以后

1949年10月,石井乡大部村庄属驻土门的第一区,其中辖石井、栈道、岸下、北薛庄等27个行政村。部分村庄属驻牛山的第二区,其中辖天井沟、黄岩、张庄、封庄、东庄等行政村。

1950年1月20日,获鹿县划为8个区,第一区,驻土门,其中辖石井、栈道、岸下、北薛庄、黄岩、张庄、封庄、东庄等36个行政村。天井沟属驻李村的第四区。

1950年5月,获鹿县划为6个区,一区(城关区)、二区(土门区)合并为一区。辖石井、栈道、岸下、北薛庄、黄岩、张庄、封庄、东庄等55个行政村。天井沟属驻李村的第四区。

1953年5月——1956年7月全县下设6区(镇)和57个乡5个乡级镇。

1953年根据中央关于政权组织“四实三虚”的原则,即中央、省、县、乡为一级政权组织,大行政区、专区、区都是督促检查机关的原则,区政府又改为区公所,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

第一区设12个乡

其中有:

石井乡,辖石井、北薛庄。

栈道乡,辖栈道、岸下。

黄岩乡,辖黄岩、天井沟。

山后封庄乡,辖山后封庄、高家窑、张庄、东庄。

1956年7月,全县区划24个(后划为22个)乡镇。

石井乡,辖石井、北薛庄、岸下、栈道,张庄、封庄、东庄、黄岩,天井沟(1957年4月划入),共9村。

张庄乡,辖张庄、封庄、东庄、黄岩、天井沟5村,1957年4月并入石井乡。

七、人民公社化时期

1958年8月,全县成立5个人民公社,城关镇为获鹿县第一人民公社,9月改为红旗人民公社,1959年3月23日,改为城关人民公社,管辖原城关镇和原第一区(土门区)所辖村庄,驻城关。下设城关、石井、张庄、栈道、土门、胡申、梁庄、杜家庄、申后9个管理区,辖44个村。

1961年5月公社规模划小,石井、张庄、栈道三管理区划为石井公社,辖石井、北薛庄、岸下、栈道、张庄、东庄、封庄、黄岩、天井沟、杨庄、曹庄11生产大队(村)。

八、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7年1月,造反派夺权,成立三结合领导小组。

1968年2月,公社、大队先后分别成立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领导。

1970年10月,复建公社党委和大队党支部。

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

1978年5月5日,曹庄、杨庄改属城关公社管辖。

1981年12月,撤销公社革命委员会,建立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4月,公社改为乡,建立人民政府;大队改为村,建立村民委员会。

石井乡原在石井村办公,——年迁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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