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来安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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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历史悠久。境内顿丘山遗址发现的石器、陶瓷和骨器证明,在新石器时代,县境便有人类栖息繁衍。

周初,属徐国。

春秋时,先属吴,后属楚。

战国时,属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在水口镇东城埂置建阳县,属九江郡。

汉初,属淮南国。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复九江郡。

东晋,在县城东侨置顿丘郡,后废郡为顿丘县。

梁,在半塔镇置高塘郡。

北周,废高塘郡置高塘县。

隋开皇初,高塘县并入顿丘县,改称新昌县。

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改新昌县为清流县。

唐景龙三年(709年),在今新安镇十里村置永阳县。

南唐中兴元年(958年),改永阳县为来安县。

南宋绍兴五年(1135年),省来安县入清流县。

南宋绍兴十八年(1148年),复置来安县,县治在大雍(用)镇(今新安镇)。

明洪武初,来安县并入滁州。

洪武十三年(1380年),复置来安县。属六部凤阳府滁州。

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属京师直隶滁州。

永乐元年(1403年),属南京直隶滁州。

清顺治二年(1645年),属江南行省安庐滁和道滁州。

康熙六年(1667年),属安徽省直隶滁州。

民国 元年(1912年)4月,来安县直属安徽省。

民国3年(1914年)6月,属安徽省泗淮道。

民国17年(1928年)8月,废道,直隶安徽省。

民国21年(1932年)10月,属安徽省第五行政督察区。

民国30年(1941年)1月24日,属安徽省第九行政督察区。

民国32年(1943年)2月,属中共淮南苏皖边区委员会。

民国33年(1944年)4月1日,由安徽省第五行政督察区代管。

抗日战争胜利后,复属安徽省第九行政督察区。

民国38年(1949年)1月22日,来安县全境解放。同年4月21日,属皖北行署滁县专区。

1952年4月12日,属安徽省滁县专区。

1956年1月12日,属安徽省蚌埠专区。

1961年4月13日,属安徽省滁县专区。

1992年12月,属安徽省滁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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