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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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博物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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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在距今五、六千年开始就有人群在当地居住,市区一带在晋朝以前为江口海域,南北朝时始成沙州,初名壶豆洲,后名胡逗洲,属海陵郡(今泰州)。

唐朝时为盐亭场,玄宗开元十年(722年)设置盐官,属扬州海陵县,隶淮南道。唐僖宗乾符二年(875年)时,设狼山镇遏使,归浙江西道节度使管辖。五代十国时期(907-960年),吴时曾设东洲静海都镇遏使。南唐时立静海都镇制置院,置如皋县属泰州,历时半世纪。公元958年,北方后周派兵南下,占领静海,升为静海军,不久改名为通州,领静海、海门两县,属扬州管辖。

宋朝时天圣元年(1023年)一度称崇州或崇川,不久复称通州,隶属南东路,领静海、海门两县。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年)升为通州路,二十一年(1284年)复称通州,属扬州路。隶江北淮东道廉访使司,领静海、海门两县。

清康熙十一年(1672年)海门废县为乡并入南通;雍正三年(1724年)改通州为直隶州,并以泰兴、如皋两县归其管辖,隶江苏市政使司;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改隶江宁市政使司。辛亥革命后废州立县,设“南通县公署”。

1914—1927年,南通、如皋、靖江、泰兴等县为苏常道辖,海门、崇明等归沪海道辖。

1934年设立南通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辖南通崇明、启东、海门、如皋、靖江六县。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3月在南通县北兴桥建立抗日民主政府,解放战争期间,设通东、通海、通西、通如行署,在如东掘港建立苏中第四行政区专员公署,曾改建苏皖(华中)一、九行政区。

建国后置南通市,南通县城迁至金沙镇,设立南通专区归苏南行政公署,辖海安、如皋、如东、南通、海门、启东和崇明七县及南通一市。

1952年底,江苏恢复建省,南通市为省辖市,1958年崇明县划入上海市,1962年南通市再次列为省辖市,并脱离南通专区。

1970年全省又统一改专区为地区。

1983年3月,南通市与南通地区合并,实行市管县体制。

1989年以后启东、海门、如皋撤县建市,仍由南通市管理。

1997年南通市下辖启东市、如皋市、通州市、海门市、海安县、如东县、崇川区、港闸区、狼山旅游度假区和富民港办事处等四市二县三区一办。南通市是全国最早的14个沿海对外开放城市之一,也是上海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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