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西县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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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近代,现代之兰西历史:呼兰河,古称“忽拉温江”。属松花江支流。发源于铁力市小兴安岭山脉的炉吹山,干流长523公里。在哈尔滨市呼兰区张家店附近入松花江。清朝雍正十年(1732年)设呼兰城守尉,而以呼兰定名。呼兰满语为烟囱之意。兰西县因位于呼兰河西岸而得名——兰西。

兰西所处地区,历史悠久,土地广阔而肥沃。距今二三千年呼兰河流域已有许多原始人群在这里繁衍生息。从练兵台遗址(今兰河乡曙光村)发现的手制夹沙红衣陶、陶罐残件看,秦以前西周春秋时期,兰西境内就已形成人类部落,属秽貊文化。秦时期兰西属夫馀属地。魏晋时期,兰西为黑水靺鞨与达末娄的结合部,属黑水府管辖。隋唐时期,兰西先属黑水靺鞨管辖,唐开元二年(公元471年)设黑水都府后,兰西属黑水都督府管辖区。辽时期,兰西属女真完颜部辽东京道管辖。金建国后,兰西行政上属金会宁府管辖。

1974年5月在兰西县东风公社(今临江镇)女儿城出土的一枚古印“都提控所之印”,(现藏于黑龙江博物馆)也证明了这一点。据《金史》记载:都提控是金代武官的一种职称。元代,兰西土地属成吉思汗幼弟帖木哥斡赤斤之分封地,兰西为水达达路所辖,元贞元年(1295)年设立肇州屯田万户府,兰西境为肇州屯田万户府属地。明朝时期,兰西属奴儿干都司兀者右卫所辖。

清之兰西

清初,兰西归盛京总督(后改昂邦章京)所辖。顺治十年(1653年)归宁古塔昂邦章京管辖,康熙元年(1662年)清廷改宁古塔昂邦章京为领导宁古塔等处将军,兰西归宁古塔将军所辖。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廷批准设立黑龙江将军,管辖黑龙江地方,并于呼兰河两岸设立了八处卡伦(哨所、关口),兰西归黑龙江将军管辖。雍正十二年(1732年)设呼兰城守尉,兰西归其所管辖。由于清王朝建立以后,视东三省为“祖宗肇迹兴亡之所”、“龙兴之地”,实行了一系列的封禁政策,将东三省大片山林、土地当作皇室围猎场、牧场,严禁开发耕种,只准狩猎朝贡,并严禁汉人出关,流入此地。所以,嘉庆元年(1796)前,兰西境内还多为大片的草原。仅有少数蒙古族牧民在这里游牧,繁衍生息,因此,留下很多民族语地名,如:岔拉火烧、勃罗火硕、白达屯等。嘉庆二年(1797年),因清朝廷国库空虚,几经朝臣奏报,清政府批准以呼兰河为中心地,对八旗人允许开垦荒地,但不准汉人迁入。这年户部派垦荒务农的京旗80户,210人。由京城出发,途中每人发白银二钱,由各地官员护送到今兰西县榆林镇一带垦荒,由于忍受不了当地寒冷的气候,这些人生活不下去,陆续逃回了京城。此后几年,由于鲁、豫等省连年灾荒,关内的汉族之人不堪忍受饥饿,毅然冲破清政府封禁令,闯关东陆续到达兰西境内,占荒垦地。最初仅有三四家,后来则呼亲唤友,渐成聚落

1867年(清同治六年),道士毛机云在今兰西镇十字街南路西(现百货大楼院内)建了一处土木结构的关岳庙,附有娘娘庙。从那时起人们称此地为“双庙子”。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905年1月29日)设置兰西县。

民之兰西

民国11年(1922年)兰西县在县城四周筑造土城墙,基宽1.5米,顶宽1米,顶端作秫秸枕头,城墙高为2.1米,周长8000米。县城四角均设有土炮台,城内十字街为南北东西交叉走向,东西街长3.3里,南北街长4.7里。在城东西南北各设一城门,门匾额上分别刻有“迎旭”、“启化”、“来熏”、“拱辰”,南门外竖方石一块,上刻“众志成城”四个字。

抗日时期

1932年7月,日本侵略军驾驶10余辆坦克,从南门进入,占领兰西县城,将保卫团和驻军缴械,兰西县沦陷。原县长陈万凯投敌,当上了伪县长。兰西县隶属于滨江省管辖。

1945年9月19日,苏联红军进驻兰西县,赶走了日本侵略军。10月上旬,苏联红军撤离兰西去肇东后,原伪兰西县长苏堃和大地主谢春廷组织成立了兰西县保安大队,企图继续维护伪政权统治。11月7日东北人民自治军7师10旅6团,在兰西县伪政权拒绝和平谈判之后,于晚11时左右,首先攻打南门,战斗持续33个小时,至9日早7时,攻进伪县公署大院,歼灭保安队,俘虏苏堃、谢春廷,兰西解放。成立兰西县民主联合政府,隶属松江省。

1946年—1948年兰西县隶属于黑龙江省龙南地区。1949—1956年兰西县隶属黑龙江省管辖。1956—1958年8月26日兰西县归黑龙江省绥化专员公署管辖。

1958年8月27日—1965年7月10日兰西县归黑龙江省松花江专员公署管辖。

1965年7月11日—1985年划归黑龙江省绥化行政公署管辖。兰西县隶属于黑龙江省管辖。

省志之兰西

《黑龙江省志·地名录》)之兰西::兰西县在秦汉时期属夫馀地,先后受汉玄菟郡、辽东郡管辖。隋唐时期归黑水,黑水都督府管辖。辽时期属完颜部,归东京道管辖。金时期归上京会宁府管辖。元时期为索沦部的游泳池牧区,归肇州屯田万户府管辖。明永乐十年(1409年)隶属于奴儿干都司者右取所辖。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归呼兰城守尉(清光绪五年改清副都统)管辖。

1905年1月29日(清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设置兰西县,治双庙子,因县址位于呼兰河西岸而行名,归呼兰府管辖。中华民国时期隶属黑龙江经人绥化道。伪大同元年至康德12年(公元1932-1945年)隶属滨江省 。

1945年11月9日兰西解放,1956年3月6日归黑龙江省绥化地区管辖。

1958年7月绥化地专署改为松花江地区专署,8月27日兰西县归松花江地区管辖。

1965年6月成立新的松花江地区,原松花江地区改为绥化地区,6月14日兰西县归绥化地区管辖,一直到2013年。

兰西县,设县时以其位居呼兰河以西得名。清代,属呼兰城守尉辖地,1879年(清光绪五年)隶属呼兰副都统管辖。

,1905年1月29日(清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清廷批准,于呼兰河西双庙子设置兰西县,隶属呼兰府。遂即委官试署,同年9月20日(清光绪三十一年八月二十二日)知县寿长启用关防。中华民国成立后,由黑龙江省管辖。

1914年6月,隶属绥兰道。

1929年2月,撤销道制,由黑龙江省直辖。时为二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改隶滨江省。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松江省管辖。

1946年 8月,划归黑龙江省。

1947年2月至9月,隶属黑嫩联合省第三专区管辖。同年9月,黑嫩两省分开后,仍由黑龙江省管辖。

1956年3月,划归绥化专区管辖。

1958年8月,改隶松花江专区。

1965年6月,松花江专区改称绥化专区,兰西县隶属绥化专区管辖。

1992年,兰西县位于黑龙江省中西部,松嫩平原东部。东与绥化市交界,东南与呼兰县毗邻,西与肇东市和安达市接壤,北与青冈县、望奎县相连。全县总面积2489.5平方公里。全县共辖18个乡、镇。

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46.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07万人;满、朝鲜、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5%。县政府驻地兰西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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