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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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而得名,取威镇沅江之意。一说,镇沅为傣语“正也”转音,意为“粮仓小城”。

西汉属哀牢,东汉至三国蜀汉隶益州永昌郡。

两晋南北朝属宁州永昌郡。隋为濮部。

南诏时为银生节度属柳追和城地。

宋大理国属威楚府,大理国后期属蒙舍镇统领。

中统三年(1262

),属威楚万户;至元十二年(1275)置开南州,属威楚路;至顺二年(1331)析开南州境置远干州,属景东军民府。

明洪武年间为麓川平缅宣慰司兼并;洪武三十五年(1402),置镇沅直隶州,属云南布政司。永乐四年(1406),改为镇沅土知府,隶云南布政司。永乐十年(1412)于禄平寨置禄谷寨长官司,属镇沅府。

清初袭明制,称镇沅土府,辖禄谷长官司,属云南省。雍正五年(1727),镇沅土府改土归流,为镇沅府;裁禄谷长官司,并裁省属者乐甸长官司,置恩乐县属镇沅府。雍正八年(1730)7月,镇沅府属迤东道。雍正十三年(1735)10月,降威远直隶厅为散厅属之,析府属之坝朗、坝木、坝痴等三寨地入元江府。乾隆三十一年(1766)10月,镇沅府属迤南道。乾隆三十五年(1770)2月,降为直隶州,析威远厅属普洱府,镇沅直隶州属迤南道。道光二十年(1840)6月,改直隶州为直隶厅,裁恩乐县,徙厅治于旧恩乐县址,属迤南道。

民国二年(1913)4月,镇源直隶厅改为镇源县,隶迤南道;同年,迤南道改为滇南道。

民国三年(1914),滇南道改为普洱道,镇源县属之。

民国十八年(1929),废道后直属于省。

民国二十一年(1932)4月,镇源县属云南第十二政务视察区。

民国二十三年(1934)4月,镇源县属第十五政务视察区,民国二十七年(1938)9月,镇沅县属第十政务视察区;民国三十年(1941)6月15日,镇源县属云南省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宁洱县);民国三十一年(1942)7月,镇源县属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宁洱县)。

民国三十五年(1946)10月,镇源县属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新平县)。

1949年8月,镇源县解放;9月10日,成立镇源县临时人民政府筹备处。10月16日,成立镇源县临时人民政府。

1950年3月,经思普地委批准,正式成立镇沅县人民政府,隶属宁洱专区。

1951年4月2日,政务院批准:宁洱专区更名为普洱专区,镇沅县属普洱专区。

1953年3月28日,政务院批准:普洱专区更名为思茅专区,镇沅县属思茅专区。

1959年1月,镇沅县新抚公社(面积968平方千米)划归墨江县。

1960年9月1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镇沅县,将原镇沅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景谷、景东、墨江、新平4县(1958年12月撤并)。

1962年3月27日,国务院批准恢复镇沅县,以合并于景谷、景东2个县的原镇沅县其行政区域为镇沅县的行政区域(1961年3月1日复置)。

1970年,思茅专区改为思茅地区,镇沅县属思茅地区。

1990年2月3日,民政部批复撤销镇沅县,设立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以原镇沅县的行政区域为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

1993年11月17日,国务院批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按板镇迁至恩乐镇。

1998年2月28日,县级机关正式迁至恩乐镇。2003年10月3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思茅地区,设立地级思茅市,镇沅县属地级思茅市。2007年,思茅市更名为普洱市,镇沅县属地级普洱市。

2001年,勐大乡撤乡设镇。

2003年末,镇沅县辖恩乐、按板、勐大3个镇和振太、里崴、田坝、古城、三章田、九甲、者东、和平8个乡,109个村委会和2个居委会。

2006年,撤销三章田乡和者东乡,设立者东镇,新设立的者东镇管辖原者东乡和三章田乡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镇政府驻原者东乡者东村委会文奴村;撤销里崴乡,其行政区域并入勐大镇,镇政府驻地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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