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城镇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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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崇祯三年(1630年)设镇西卫,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撤卫与威清卫合并置清镇县改名卫城至今。

新中国成立以来,卫城镇的行政机构经过多次变化,1991年底撤区并乡建镇,将原管辖的暗流乡、木刻乡划出新建暗流乡;蔡水乡的岩脚、老院子、盖山、大寨、大坝等5个村划归犁倭乡,新建的卫城镇辖2个居委会,36个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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