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菜”生产对灌溉水质量有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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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NY/T 391—2000对无公害食品产地灌溉水质量给出了限量标准(表4)。

  表4农田灌溉水中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毫克/升)

  项目浓度限值

  pH5.5~8.5

  化学需氧量≤150

  总汞≤0.001

  总镉≤0.0050

  总砷≤0.05

  总铅≤0.10

  六价铬≤0.10

  氟化物≤2.0

  氰化物≤0.50

  石油类≤1.0

  类大肠杆菌(个/升)≤1000

  达到上述标准的关键控制点为:

  (1)地表水水源及上游支流没有易对水体造成污染的电镀厂、印染厂、制药厂、制革厂、造纸厂、化肥厂、化工厂等厂矿。

  (2)不使用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粪便污水灌溉。

  (3)高氟(水质含氟量超标)地区不适宜种植“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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