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教育

以水利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先进技术教学内容,对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学生及水利职工所实施的专业教育。其任务是培养水利高、中级专门人才和水利技术工人,提高水利职工的业务素质和科学技术水平。

沿革

中国有组织地实施水利教育始于20世纪初。清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904年1月13日)颁布的《奏定大学堂章程》中规定,大学堂内设农科、工科等分科大学。工科大学设9个工学门,各工学门设有主课水力学、水力机、水利工学、河海工、测量、施工法等。排水及开垦法等列为农科实习课。1908年成立的永定河道河工研究所,既研讨河工技术,又轮训河工职员,是中国早期水利职工教育的一种形式。1915年,北京政府农商总长张謇在南京创建了河海工程专门学校,这是中国第一所专门培养水利工程技术人才的学校。1928年河南省政府建设厅在开封创建河南水利专科学校;1932年经李仪祉倡议在西安设立了陕西省水利专科学校;1942年在河南镇平县成立国立黄河流域水利工程专科学校。上述学校陆续调整、停办,而在工科、农科及综合性大学中先后设立土木系水利组或水利系。截至1949年,全国有22所高等学校设立水利系(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水利教育经历了曲折的发展道路。1951年,全国高等学校进行院系调整,成立了华东水利学院(1985年改名河海大学)和武汉水利学院(1959年改名武汉水利电力学院)。1952年前后相继建立了黄河水利学校、辽宁省水利学校等一批水利中等专业学校、水利技工学校和水利职工学校。1958~1960年,除部分高等学校增设水利专业,扩大招生外,又增加水利高等院校21所。与此同时,有些省、自治区又新成立一些水利学校、水利技工学校和水利职工学校。1959~1961年,各级各类水利院校先后进行调整、撤并。1978年以后,水利教育逐步形成了遍布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上海、海南无水利院校或水利专业。台湾未统计,以下同),有一定规模的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水利教育体系。

高等教育

水利高等教育分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三个层次。专科培养面向生产第一线的以技术应用为主的工程技术人才,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学生,修业年限为2~3年。本科培养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学生,修业年限为4年,少数大学为5年,毕业生可获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分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两个独立培养阶段,修业年限各为2~3年。专科水利类专业与本科相近。本科设置的水利类专业有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动力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及航道工程、水资源规划及利用、 陆地水文、 海洋工程水文、水土保持、给水排水工程等。研究生的学科、专业有水工结构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水力发电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海岸工程学、工程水文及水资源学、港口及航道工程、流体机械及流体动力工程等。1985年,全国水利高等院校和设有水利专业的高等学校共76所,每年招生7800余人,在校学生约24000人。其中,水利高等院校计有河海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葛洲坝水电工程学院、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管理学院及东北水利水电专科学校、黑龙江水利专科学校、河北水利专科学校、江苏水利工程专科学校、江西水利专科学校、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山东水利专科学校等十二所。

职业技术教育

水利职业技术教育分水利中等专业教育和水利技工教育。水利中等专业教育培养中级工程技术人才,水利学校招收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学生,修业年限一般为4年,设置的专业有农田水利工程等16种。1986年,全国有水利、水电学校41所,招生6700余人,在校学生约19300人。水利技工教育培养技术工人,技工学校招收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学生,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按照工种设置专业并组织教学和教育工作。1985年全国有技工学校43所,在校学生约10600人。

成人教育

水利成人教育分水利成人高等教育、水利成人中等专业教育和水利职工短期培训。实施水利成人高等教育的有职工大学、管理干部学院、干部专修科、函授学院(或函授部)。这些院校和专修科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且有一定工作年限的在职水利职工。根据国家规定和需要,除管理干部学院和函授学院(函授部)设本科外,均为专科;专科修业年限一般为2~3年,函授专科为4年,函授本科为6年;管理干部学院本科招收专科毕业文化程度学生。实施成人中等专业教育主要是举办水利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水利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有 2年以上工龄的水利职工,修业年限为 3年。水利职工短期培训是以工作岗位、职务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学习内容,培训工人、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培训期多在一年以内。短期培训一般由职工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