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与静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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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物质存在状态的哲学范畴。运动是物质的固有性质和存在方式;静止是从特定的关系考察运动时,运动所表现出的特殊形式。

运动与物质的不可分离性

从最一般的意义说,运动是指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既包括保持客体性质、结构和功能的量变,也包括改变客体性质、结构和功能的质变。运动不是以物质外部附加给物质的可有可无的性质,而是物质本身固有的内在矛盾决定的不可缺少的性质和存在方式。运动和物质不可分离。“没有运动的物质和没有物质的运动是同样不可想象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卷第99页)。

(1)不可能有不运动的物质。从宇宙天体到微观粒子,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一切领域中的一切形态的物质客体一无例外地处在永恒的、不停息的运动之中。世界上的事物千姿百态,有同有异,正因为它们有相同或相异的运动形式(见物质运动的基本形式)。人们认识物质,就是认识物质的运动形式。这是哲学和科学的发展证明了的事实。设想不运动的物质,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基本错误之一。有些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者,如J.托兰德、P.-H.D.霍尔巴赫、D.狄德罗,虽然肯定运动是物质的属性,但是由于他们把运动仅仅归结为机械运动,无法科学地解释宇宙中更高级形式的运动,结果还是不得不承认有些形态的物质是不运动的。有些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者不仅把运动归结为机械运动,而且认为机械运动的原因不在物体自身而在物体外部,用这种观点说明整个宇宙,就不能不得出神是推动宇宙运动的终极原因的结论。

(2)也不可能有离开物质的运动。物质是一切形式运动的主体。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社会的运动都有它的物质主体。信息的传递也离不开物质的载体。即使是“纯粹”的思维运动也离不开人脑这一物质器官及反映在人脑中的种种物质现象。脱离了任何物质主体的“运动”只能是一种荒唐的虚构,这是哲学和科学长期发展证明了的事实。设想离开物质的运动,是唯心主义的基本错误之一。客观唯心主义所谓在物质世界“产生” 之前就独立存在的 “绝对精神”、“理”、“太极”等等的“运动”,主观唯心主义所谓没有物质基础的“感觉”、“观念”、“意志”等等的“运动”,都是空洞荒唐的观念。

辩证唯物主义关于运动与物质不可分离的原理是人类全部实践经验和科学成果的总结。现代自然科学更深入具体地揭示了物质与运动不可分离的联系。狭义相对论(见相对论)关于质量与速度关系的定律──质量随速度的变化而变化 公式 符号,和质量与能量关系的定律──没有无能量的质量,质量与能量成正比(E=mc2)就是有力的例证。

运动的守恒性

运动与物质不可分离的原理必然导出运动守恒的原理。恩格斯说:“既然我们面前的物质是某种既有的东西,是某种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的东西,那末运动也就是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的。只要认识到宇宙是一个体系,是各种物体相互联系的总体,那就不能不得出这个结论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92页)。

运动的形式是多种多样并且互相转化的,但是任何运动形式在转化为别种运动形式的时候,运动的总量不变。这一原理在 19世纪 40年代就由德国科学家J.L.迈耶尔和英国科学家J.P.焦耳作出了实验上的证明,并以“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的形式表述出来。例如 426.9千克/米的机械能总是产生1大卡的热能;反之,1大卡的热能也总是产生426.9千克/米的机械能。这个定律被恩格斯称为“伟大的运动基本规律”。现代物理学进一步表明,一切不同形式的能──电磁的、原子的、核内的、化学的、生物的等等之间在相互转化的时候,转化前后的能量总是一个恒量,都可以用同一单位来计算,这就从一个方面证实运动的守恒。

运动守恒的原理不能仅仅从数量上去把握,而且还必须从质量上去理解。各种运动形式之间的互相转化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这种互相转化是物质运动固有的、永远不会丧失的能力。如果认为物质在其发展的长河中只有一次偶然地把无限多样的运动形式展现出来,而在此以前或以后则只限于单纯的机械运动一种形式,那是极其荒谬的。

热寂说断言,因为一切运动形式最终都转化为热,而根据热力学第二定律,热最后必然均匀地分配到宇宙的一切物体上,因此,整个宇宙总有一天会达到绝对静止的死寂状态;要使宇宙重新运动起来,只有依靠神的推动。这种理论是没有根据的,因为:

(1)热力学第二定律只适用于孤立的有限的封闭系统,并不适用于无限的宇宙。

(2)这种理论只考察物质运动的量而忽略了它的质,否认了运动形式相互转化是物质运动固有的能力,并预先假定了运动形式之间互相转化的能力不是无限的。

运动与静止的关系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运动是物质的固有性质和存在方式,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但是并不否认静止。它指出静止是从一定的关系上考察运动时,运动表现出来的特殊情况,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静止主要是指如下两种情况:

(1)一切事物虽然每时每刻都在运动,但是某一具体事物在某种场合下可以不具有某种特定的运动形式。就其不具有这种特定的运动形式这一点而言,它是静止的。例如地面上的建筑物就其对地面没有作机械运动这一点而言是静止的。但是这种静止仅仅是从一定的“参考系”看来才是如此,从别的“参考系”看来又是运动的,如建筑物随地面一起围绕着太阳运转,又随太阳系一起在银河系中运转,等等。

(2)一切事物虽然每时每刻都在运动,但是并非在任何时候都发生质变。当事物还没有发生质变时,这个事物还是它自己,在这个意义上它是静止的。例如当原子核内质子数没有改变时,它仍然是一定的化学元素的原子而不是别种化学元素的原子;当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还存在时,它仍然是资本主义社会而不是别的社会。但是在原子的化学性质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性质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它们的内部仍然在运动,并且归根结柢要引起它们的质变。因此,静止都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只是运动的一种表现形式,而运动本身则是无条件的、永恒的、绝对的。

相对的静止并不是单纯消极保守的因素,而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1)正因为事物有相对静止的一面,才可能成为具有确定性质和确定形态的事物,才可能存在和发展,并被人们认识和利用。现代科学表明,即使是寿命极短的微观粒子,在其存在的瞬间也有相对静止的一面,也有可以观测和描述的确定性质。

(2)正因为事物有相对静止的一面,事物的运动才成为可以衡量和计算的东西。例如要计算物体的位移,就必须选择一定的参考系作为静止的框架;这种选择之所以可能,是因为相对的静止是客观存在的。

(3)正因为事物有相对静止的一面,才可能在事物的内部生长出新的因素,为事物向高级形态发展准备条件。例如各种社会形态都有相对稳定即相对静止的一面,因而生产力才能在内部发展起来,最后促使一种社会形态向更高级的社会形态转变。

运动和静止是对立的统一。没有绝对的运动就无所谓相对的静止。 另一方面, 没有相对的静止就不可能确定究竟什么东西在运动以及它以什么形式运动,因此也不可能有绝对的运动。这种关系也表现在运动的非间断性和间断性的对立统一上。即使最简单的机械运动也是非间断性和间断性的对立统一。运动着的物体所经过的路程是非间断的,这在数学上表现为连续曲线上没有“相邻”的两点,任意两点之间都存在着无数多的点,然而路程上的每一个点又是间断的,即是某一个点而不是另一个点。复杂的运动也是这样,运动在任何时刻都不会停息,这是它的非间断性;然而永不停息的运动又只能存在于具体的各个特殊的运动形式之中,这又是它的间断性。运动的非间断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运动的间断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只有非间断性而无间断性,或者只有间断性而无非间断性,都不可能有现实的运动。

辩证唯物主义在运动和静止的关系问题上反对两种极端的观点:一种是形而上学的观点。这种观点把相对的静止夸大为绝对的东西,不是把静止看成运动的特殊表现,而是把它看成与运动不相容的独立状态。这样,在形而上学者那里就出现了所谓不变的天体、不变的物种、不变的社会制度、不变的人性等等荒谬的观念。另一种是相对主义的观点。这种观点完全否认任何意义上的静止,因而也就必然否认宇宙间有任何确定的事物。这两种观点都已被实践和科学所驳倒。

参考书目
  1. 恩格斯:《反杜林论》,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
  2. A.爱因斯坦、L.英费尔德著,周肇威译:《物理学的进化》,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