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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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国际法学家。福建闽侯县人。1939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政治学系。1945~1948年在英国牛津大学攻读国际法,得哲学博士学位。1948年返国,在清华大学政治学系任教。1950年,任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编译委员会副主任兼研究部副主任,其后曾任该学会常务理事及中国政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1956年以后,先后在国际关系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和国际问题研究所担任和主持国际法研究工作。1981年起,任外交学院教授并兼任北京大学教授。1981年,任外交部法律顾问;1983年,当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同年,在世界性的国际法学会的英国剑桥会议上被选为该学会的联系会员。他毕生致力于国际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所著《关于承认的国际法》一书,1951年以英文于伦敦出版,在国际法学界受到高度重视,被誉为国际法名著,并列为当代国际法必读书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他从理论上分析和评论中国外交实践中的现实国际法问题,写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台湾的主权属于中国、 中印边界问题、 北部湾海域划分问题、金边傀儡政权、中国飞机被劫持到韩国、湖广铁路债券案等文章,对于中国国际法学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他还担任《中国国际法年刊》主编之一和《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编委会委员兼国际法分支主编之一。他曾被邀往美国、瑞士、英国、加拿大等国讲学,阐明中外关系中的法律问题和中国与国际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