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理性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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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I.康德著的一部认识论巨著。初版于1781年。1787年出第 2版时康德作了重大的修改。该书第1个中译本由胡仁源译;第2个中译本由蓝公武译,1957年三联书店出版,1960年改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纯粹理性批判》中译本

“纯粹理性”,是指独立于一切经验的理性;“批判”,是指对这种纯粹思辨的理性进行一种考察,以便弄清人类知识的来源、范围与界限。康德认为,这样既可避免独断论,又可避免怀疑论;对于纯粹理性的这种批判的考察,是进行其他哲学理论活动的先决条件。

纯粹理性批判》书前有两版的序文,全书可以划分为“导言”、“先验原理论”及先验方法论”三大部分,其中“先验原理论”是全书的主体。

书中认为“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问题是哲学认识论的真正问题。这个问题过去从来没有人提出,长时期以来,哲学的发展只能在歧路上徘徊。在这个总问题之下包括 3个具体问题,即①纯粹数学如何可能?②纯粹自然科学物理学)如何可能?③形而上学如何可能?

“先验原理论”由两个主干组成:“先验感性论”和 “先验逻辑”。“先验感性论” 考察感性的先天形式,并说明纯粹数学如何可能的问题。康德在该书中认为,感性是被动地接受对象给予我们的感觉材料的认识功能,它自身所提供的先天形式是空间和时间,空间和时间是我们“感性直观的纯形式”。空间是外经验中的感知形式,时间是内经验中的感知形式。空间和时间是我们预先设定的一切单一经验的形式,因为空间和时间是我们的感性表象之所以可能的先天条件。所以在康德看来,只有从人类的立场,我们才能谈到空间和时间,它们不可能离开人类主体而独立存在。这样,康德便把空间和时间同物质及其运动绝对分割开来了。由于康德认为空间和时间只是我们主观的感性认识的必然形式,“自在之物”(见物自体)就不在空间和时间之内,我们通过空间、时间这种主观形式而得到的感性表象就只能是“现象”,而不是“自在之物”。“自在之物”不可知。康德认为,我们凭时间和空间只能认识“现象”,因而以空间和时间的结构为研究对象的纯粹数学才是可能的。

康德在该书中把“先验逻辑”划分为“先验分析论”与“先验辩证论”两大部分,而“先验分析论”则又是由“概念分析论”与“原理分析论”构成的。在“先验分析论”中,康德考察知性纯概念的来源及其客观效用问题,同时说明纯粹自然科学如何可能的问题。康德认为,科学知识是由感性与知性结合而成的。感性与知性各有自己的特点,不能互相替代。“思维无内容是空的,直观无概念是盲的”。通过感性直观,对象被我们摄取,借助于知性的积极活动,对象被我们“思维”,即“作判断”。所以,康德把知性定义为作判断的功能。思维的判断功能可以分为4类,每类之下又可以分为3种,这就是:

(1)量的判断:全称的、特称的、单称的;

(2)质的判断:肯定的、否定的、无限的;

(3)关系判断:断言的、假言的、选言的;

(4)样式判断:或然的、实然的、必然的。在这些判断形式中,每一种都包含一个特殊的概念,例如,单称的判断是以单一的东西作为判断的对象,它就包含“一”这个概念。把知性看作判断的功能,那么,把判断中所包含的这些特殊概念揭示出来,便能得到一个知性的基本概念的体系。这些概念,康德叫做“范畴”。康德的“范畴体系表”是:

(1)量的范畴:单一性、多数性、全体性;

(2)质的范畴:实在性、否定性、限制性;

(3)关系范畴:实体与属性、原因与结果,交互作用;

(4)样式范畴:可能性与不可能性、存在性与不存在性、必然性与偶然性

它们都是知性的纯概念,既不依赖于感觉经验,也不来自感觉经验。它们是知性自身先天具有的,是知性自身的本质结构,是和知性的活动密切不可分离的。知性的活动就是“作判断”,把感性杂多的种种表象统摄在范畴之下,从而使“对象”的认识成为可能。

可是,范畴要用于种种杂多的感性表象,还必须有一个“中介”,使自身感性化,以消除纯粹知性与感性的对立。这就是康德说的范畴的“范型化”问题。该书认为,只有通过时间才能办到,因为时间是一切经验(内与外)的先天形式;时间自身的种种先天规定乃是知性概念的“范型”,这种“范型”是把种种杂多的感性表象统摄于范畴之下的“中介”。此种“范型”使范畴可用于“现象”,又对范畴加以限制,使范畴只对“现象”有效。

康德在该书的“原理分析论”中首先考察了范畴的“范型化”问题。原理分析论规定了先天范畴所限定的感性条件,论述了范畴通过范型化而形成的基本命题,也就是“知识的基本原则”,并且由此说明纯粹自然科学如何可能确立的问题。

康德在该书中把“知识的基本原则”划分为4类:

(1)直观的公理:“一切直观皆为延扩的量”。

(2)知觉的预测:“在一切现象中,其为感觉对象之实在者,皆有强弱的量,即具有强弱之度”。

(3)经验的类推:其原理为,“经验仅由‘知觉之必然的联结之表象’而可能者”。这条原理之下含有 3条较为具体的类推原理。第 1类推,实体永恒性的原理:“在现象之一切变易中,实体乃永恒者;其在自然中之量,绝无增减”。第 2类推,依据因果律的时间中继续的原理:“一切变化皆依据因果联结之法则发生”。第3类推,依据交互作用法则的共在原理:“一切实体,在其能被知觉为在空间中共在者,皆在一贯的交相作用中”。

(4)经验思维的公理,有3条:在直观中及在概念中,凡与经验方式的条件相合者,为可能的;凡与经验质料的条件,即与感觉相结合者,为现实的;在其与现实事物的联结中,凡依据经验的普遍的条件为规定者,其存在为必然的。

康德在该书中认为,范畴是知性自身先天具有的统一功能,是我们心灵思维对象的固定法则;知性的先验判断则是决定把一定种类的感性对象归属于法则之下的功能,这些先验判断就是“知识的基本原则”。它们是一些普遍的命题,是经验的先天综合判断所依赖的前提。

在“先验分析论”中,康德阐述的原理,均为科学知识所以可能的条件,是关于真理的逻辑;在“先验辩证论”中,康德讨论由于狭义理性自身的纯粹推论而必然产生的种种“矛盾”,这些矛盾是由于“先验假相”的引诱所必然产生的。该书指出,在理性进行纯粹的逻辑推论时,要追求一切思维条件的统一,这就是“理性的观念”。“理性的观念”有3类,第1类指一切思维主体的统一,即“心灵”;第 2类指被观察对象的条件的统一,即“世界”;第 3类是一切可能存在的条件的统一,即“上帝”。书中分析了理性自身的“二律背反”,在哲学史上产生了重大影响,推动了近代欧洲辩证思维的发展。

在关于“宇宙”观念的讨论中,该书揭露了理性自身必然产生的矛盾,即“二律背反”。在“二律背反”中,正题代表独断的唯心论,反题代表旧唯物论。该书认为,关于“世界”理念的种种争论,皆起因于“先验的假相”,即是把“自在之物”当作可认识的对象,因而这种争论是徒劳的。从知识的立场来看,正题与反题的原则都不能成立,但是,从宗教与道德的立场来看,正题所持的独断唯心论立场则是可取的。康德在该书中对于理性自身矛盾的揭露与分析,是为了说明思辨的形而上学是不可能的,为他的先验的形而上学的可能性作理论准备,这也是《纯粹理性批判》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即限制知识以便为信仰保留地盘。所以,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所发动的哲学革命是不彻底的。

参考书目
  1. 郑昕:《康德学述》,商务印书馆,上海,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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