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良(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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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政治家,著名法律工作者。女,江苏常州人。1915年考入常州女师,1919年以学生代表身份参加五四运动。1927年毕业于上海法科大学。1931年开始做律师,在国民党政府时期执行律师业务16年。她主持正义,积极参加营救共产党员的辩护工作,并为受压迫的妇女办理婚姻案件等,曾任上海律师公会执行委员。1935年参加上海妇女救国会及上海文化界救国会,曾任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常务委员。1936年,与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沙千里、王造时等一起,因参加和组织抗日救亡活动被国民党政府逮捕,时称“七君子事件”。抗战期间,在武汉、重庆等地从事民主运动。1942年参加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改为中国民主同盟),1945年被选为民盟中央常务委员。1946年6月,史良与其他社会知名人士89人,在上海发表告国人书,揭露国民党政府撕毁旧政协决议,扩大内战,压制民意,号召全国人民奋起反抗。1947年民盟被国民党政府下令解散,史良留在上海坚持地下工作,为民盟华东执行部负责人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史良首任司法部部长,长期担任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并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第二、三、四、五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二、三、四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务。现任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