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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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神巫用邪术害人构成的犯罪。巫原义为祝,指向鬼神祝祷祈求。但是“巫蛊”的巫,却是指祈求鬼神加害于人。蛊有二义,一为器物被虫咬坏;一为使人受迷惑,昏狂失性。“巫蛊”的蛊,是后一义。用蛊术害人的迷信方法有许多种:有的用木刻成仇人形象,然后刺心钉眼,以为这样就能够祸及仇人;有的假装鬼神依附,借以欺弄或恐吓他人,等等。

历代封建王朝,对巫蛊罪都是严刑惩治。汉《贼律》规定,巫蛊者处死。北魏律规定:“巫蛊者,负羖羊,抱犬,沉诸渊。”隋开皇十八年(598)五月诏:“畜猫鬼蛊毒厌魅野道之家,投于四裔”(宋王钦若、杨亿等辑《册府元龟》)。唐律规定:“诸有所憎恶而造魇魅,及造符书咒诅,欲以杀人者,各以谋杀论减二等;以故致死者,各依本杀法。”元律规定:“诸魇魅大臣者,处死”,“诸妻魇魅其夫,子魇魅其父,会大赦者,子流远,妻从其夫嫁卖。”

汉武帝(公元前140~前 87在位)时因巫蛊屡兴大狱,史称巫蛊之狱。汉代迷信很盛,京都长安(今陕西西安市)成了神巫聚集之地,汉初有梁巫、晋巫、秦巫、荆巫等,汉武帝时又立越巫,甚至还有胡巫。神巫教人埋偶人、行祝诅,还进入宫廷活动。随着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日益加深,巫蛊问题愈来愈带有政治色彩。早在汉武帝元光五年(公元前130),陈皇后就因巫蛊被废,女巫、受牵连的宫女、内侍等被杀的有300多人。汉武帝晚年经常有病,心神不宁,疑心左右有人使巫蛊暗害他。正在这时,有人告发丞相公孙贺父子使人巫祭祠诅,驰道埋偶人。贺父子因此囚死狱中,受牵连的有几百人,都定了死罪。武帝继命江充为绣衣使者,进一步追查。江充和卫太子有矛盾,深恐武帝死后为太子所诛,因此,蓄意把巫蛊的事态扩大,陷害太子,带着能“视鬼”的胡巫,先到文武百官和老百姓家,“掘地求偶人,捕蛊及夜祠”,任意攀诬,用“烧铁钳灼”的酷刑逼供,造成了无数的冤案和假案,坐巫蛊而死的前后数万人。最后,施诡计“掘蛊于太子宫,得桐木人”。太子有口难分,先下手把江充等捉来杀了。这样,就激起了武装叛乱,长安城内混战了5天,死者数万人,卫太子兵败逃亡,随后自杀身死。这次巫蛊之狱和宫廷政变,实际上是西汉统治集团内部的一场权势之争。

北魏律还规定:“为蛊毒者,男女皆斩,而焚其家。”蛊毒与巫蛊含义不同。《左传·昭公元年》唐孔颖达疏:“以毒药药人,令人不自知者,令律谓之蛊毒。”隋律、唐律都以“造畜蛊毒”(用毒虫制药害人)为不道,在十恶之列。唐律判绞,明、清律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