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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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指导学生体验客观事物的真善美,借以陶冶道德感、激励理智感和培养审美感的教学方法

欣赏法按其性质,可分为 3类:

(1)艺术美和自然美的欣赏。如对音乐、美术、文学作品和大自然的欣赏,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

(2)道德行为的欣赏。如对政治、历史、语文等教材中有关名人传记、格言、英雄事迹的欣赏,有助于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养成高尚的理想和情操。

(3)理智的欣赏。如对科学研究中追求真理、严密论证、发明创造、创新精神的欣赏,有助于培养学生浓厚的求知兴趣、科学态度和缜密的思考能力。各门学科内都含有欣赏教学的因素,而在音乐、美术、文学等的教学中尤多。

运用欣赏法,一般要求:

(1)引起学生欣赏的兴趣。教师在指导学生欣赏之前,先讲述或讲解某种文学或艺术作品的创作背景、故事、轶事等,联系学生过去的经验和当前的情景,引起学生欣赏的心向。

(2)激发学生强烈的情感反应。欣赏活动是认识事物价值的情感反应,教师在欣赏教学中要善于利用各种情境,激发学生的惊讶、赞叹、欣羡、钦佩、景仰等情感反应,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3)指导学生的实践活动。当学生对欣赏的对象发生强烈情感的时候,教师指导他们从事阅读、创作、表演等实践活动,进一步发展学生的审美情感、道德情感和理智情感。

(4)培养学生的欣赏和鉴别能力。在欣赏教学活动中,不仅要使学生热爱真、善、美,同时要使学生善于鉴别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培养他们的鉴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