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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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金属货币充当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信用证券。在交易中流通的期票、汇票、银行券和支票等,都属于信用货币。它体现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信用关系。

沿革和性质

信用货币是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金银铸币流通的情况下,由于金银采掘量有一定的限制,货币数量的增加赶不上流通对货币需要量的增长。与此同时,由于信用制度的扩大,使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随之扩大,从而为信用货币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这样,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日益发展的基础上,期票、银行券、支票以及汇票等形式的信用货币,便直接从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中产生出来。信用货币一经产生,便具有双重的性质:一方面,它是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信用证券;另一方面,又是以信用为基础的货币符号。它本身并无价值,但可以在流通中代替金属货币,因为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货币,或者随时可以兑换现实的货币(如银行券和支票),或者可以通过贴现等形式转变为货币(如期票)。

期票

在商品赊购交易中,资本家购进某种商品,可以不必支付现款,只需开出一张定期偿付欠款的债务凭证交给对方。到期时,持票人可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索取现款。尚未到期的期票,经债权人在其背面签字表示承担债务,持票人也可以把它用作购买手段或支付手段,去购买商品或偿还债务。此外,持票人还可以将尚未到期的期票向银行申请贴现。受票人可根据利息率从中扣除期票到期以前这段时间的利息。

信用货币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流通中金银铸币数量不足对商品交换的束缚。一般的做法是:在大宗交易中使用信用货币,在小额交易中仍用金属铸币。期票作为资本主义商业信用的一种形式,在流通中代替金属货币执行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职能,可以促进商品流通,加快资本周转速度,减少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流通量。但是,在资本主义的现实经济活动中,期票的转手并不一定伴随着商品的流转,因此,在期票的辗转流通中,只要其中的一个环节发生故障,到期的期票就无法兑现,并会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加上资本主义社会内投机、欺诈行为的盛行,信用货币广泛使用的结果,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流通和生产领域中的混乱。

银行券

在商业票据流通的基础上产生、并以银行信用为担保的银行券,也是一种信用货币。持有者可以用它来代替金属货币使用。它没有固定的支付日期,可随时兑换黄金;它的票面金额是固定的整数,便于流通;它以黄金和票据作担保,信用基础比较稳固,可以在银行信用所及的广大范围内流通。但是,由于各国相继放弃金本位制,停止银行券兑换黄金,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发行不兑现的纸币作为流通手段。纸币与银行券不同,它不以商业票据和黄金作准备,不能兑换黄金,事实上已不能称为信用货币。它是根据政府法令发行的。政府为弥补财政赤字滥发纸币,往往造成通货膨胀

支票

随着资本主义银行业务的发展,支票便在流通中发挥了通货的作用,成为代替货币支付债款和在存款人之间进行转帐结算的主要形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银行支票便已成为主要的信用货币。据统计,1937年据以签发支票的活期存款在货币供应量中的比重,美国占81%,英国占73%,日本占61%,法国占41%。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银行支票仍然是资本主义国家主要的流通手段,近年来约占有些国家货币供应量的90%。它不仅在批发贸易,而且在零售贸易中都当作重要的支付手段。60年代以来,银行垄断资本为了加强竞争地位,追逐高额利润,千方百计地改进银行业务,信用货币使用的范围更加扩大。

利用支票作为支付手段,可以减少货币流通量,节约流通费用。但在经济危机阶段,由于生产萎缩,企业倒闭,银行破产,支票往往不能兑现,这势必影响生产和流通的正常进行。所以,信用货币一方面有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信用货币流通范围的过度扩展,使得货币作为支付手段所包孕的危机的可能性也增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