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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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理解。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内容如下:

禁止实施下列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的行为:

(一)向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抛掷物品;

(二)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

(三)攀登铁路电力线路杆塔或者在杆塔上架设、安装其他设备设施;

(四)在铁路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20米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或者倾倒有害化学物品;

(五)触碰电气化铁路接触网。

主旨

本条是对于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安全的行为所做的禁止性规定。

释义和理解

电气化铁路,是指由电力牵引供电系统提供源动力,供电力机车或者动车组这两种铁路列车运行的铁路。由于电力机车的功率比蒸汽机车和内燃机车明显增大,用其牵引的列车承载重量高,运行速度快,爬坡能力强,安全性能好,单位能耗少,是目前铁路发展的方向。经过多年持续大规模的电气化铁路改造和建设,至2012年底,全国铁路电气化里程比重已达52.27%,电气化铁路总里程达到51000多公里,成为名副其实的电气化铁路大国。根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年调整),至202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将达到12万公里,其中电气化铁路总里程占全国铁路营业里程的比重要达到60%。加强对电气化铁路设施的安全保护,成为铁路安全管理的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

电气化铁路的牵引动力是电力机车,机车本身不带能源,所需能源由电力牵引供电系统提供。牵引供电系统主要是指牵引变电所和接触网两大部分。变电所设在铁道附近,它将从发电厂经高压输电线送来的电流,送到铁路上空的接触网上。接触网是向电力机车直接输送电能的设备。沿着铁路线的两旁,架设着一排支柱,上面悬挂着金属线,即为接触网,它也可以被看作是电气化铁路的动脉。电力机车利用车顶的受电弓从接触网获得电能,牵引列车运行。

鉴于电气化铁路设施的技术特性和对运输安全的重要影响,为了保障电气化铁路的安全畅通运行,本条例对五种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安全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一是禁止向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抛掷物品。电气化铁路的接触网是向铁路机车供电的重要设施,是电气化铁路的供血系统,其包含了许多附属设备。在电气化铁路上,接触网的各导线及其相连部件,通常均带有高压电,因此禁止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件,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上述设备接触。为了保护电气化铁路接触网及附属设备,1979年4月原铁道部颁布实施了《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该规则对在施工、养护、装卸作业和使用过程中如何保护电气化铁路接触网做了详细的规定。因为电气化铁路的接触网一旦遭到破坏,将直接影响铁路行车,造成铁路运输瘫痪。近年来,铁路沿线抛掷石头、铁块砸坏接触网,中断铁路行车的行为时有发生,给铁路运输造成了巨大损失。因此,对这种向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抛掷物品的行为应当坚决予以制止。

二是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漂浮物体。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区域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漂浮物体,既包括在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两侧各500米的范围,也包括为铁路供电的电力线路两侧各500米的范围。由于铁路电力线路的电压属于高压电流,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区域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漂浮物体,很容易与这些高压电线接触。在不做防护情况下,一旦接近将会受到严重创伤,造成人员伤亡。不仅如此,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漂浮物体的行为,还有可能破坏铁路电力线路设施,造成供电中断,影响铁路正常运输。为了保护铁路运输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2004年颁布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开始禁止在铁路电力导线两侧危险区域内升放风筝、气球的行为,当时规定的危险范围为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300米区域内。此次修订,考虑到近年来发生的安全事故,将危险区域扩大到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

三是禁止攀登铁路电力线路杆塔或者在杆塔上架设、安装其他设备设施的行为。因为在攀登杆塔或者在杆塔上架设、安装其他设备设施的行为中,行为人距离铁路电力线路近,容易受到电击,引发伤亡;此外,这类行为以及架设、安装的设备设施可能对电气化铁路设施造成干扰甚至是破坏,影响行车安全。因此,对这种行为须予以禁止。当然,此处的禁止并不包括因检修需要,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攀登杆塔、安装必要的设备设施。

四是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20米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或者倾倒有害化学物品的行为。禁止以上行为,主要是为了防止这些行为导致对杆塔、拉线基础的破坏,影响电气化铁路的正常运行。

五是禁止触碰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的行为。因为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的电压比较高,一旦有导体接触,很容易致人伤残。禁止触碰电气化铁路,就是为了防止触电和损坏接触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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