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终结与诉讼中止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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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终结诉讼中止的区别

诉讼终结不同于诉讼中止,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含义不同。诉讼中止只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暂时停止、搁置。待引起诉讼中止的原因消除后,人民法院将继续审理;而诉讼终结是由人民法院裁定彻底地结束诉讼程序的制度,诉讼终结导致诉讼程序的完全结束,今后也不再恢复。

2.产生的效果不同。诉讼中止是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暂时搁置,诉讼中止的裁定属于一种中间裁定;而诉讼终结是最终停止诉讼程序,诉讼终结的裁定是一种结案方式。

3.具体适用的情形不同。诉讼中止的原因比较多样,适用上也比较复杂,既有列举性规定,也有概括性规定,可以由人民法院谨慎地自由裁量、决定取舍;而诉讼终结的产生原因比较单一,它仅以某一方当事人的死亡作为适用前提条件,并且法律对此没有弹性规定,人民法院只能依法严格决定是否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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