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价仲裁制度对球员薪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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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价仲裁制度对球员薪资的影响

底价仲裁制度施行伊始,人们或许想当然地认为底价仲裁将导致大量的仲裁案件,但数据显示并非如此。o底价仲裁制度施行刚开始时,提起仲裁数量相对较多,1980年代有很多球员提出仲裁,1986年达到顶点,其后提起仲裁人数总的趋势开始下降,并大致稳定在每年l0人次左右。

早期仲裁裁决结果的金额急剧升高,1992年之后增速放缓。据统计,1979~1996年,仲裁金额从6.8万美元提升到230万美元,增长率为23%。1997和1998年,球员和俱乐部间的大部分涉及较高额的仲裁案都成功地在仲裁之前就谈妥,金额反而出现了下降。有意义的仲裁金额,如BruceSutter在1980年取得了70万之前最高记录是14万);RubenSierra在1992年取得令人震惊的500万。

由于足够的理性,俱乐部和球员出价的平均差值的百分比基本上稳定在40%,而且历年波动不大,这也表明了基于博弈论的“讨价还价”模型在市场机制下发挥了相应的作用。俱乐部在1978年是大赢家,赢了9件案件中的7件,而在1979年则结果逆转,12件只赢了3件。总体来看,俱乐部一共赢了近60%的仲裁案。这说明底价仲裁的机制下,最优策略博弈过程下的出价具有自我调整能力,俱乐部的出价表明其已经自行调高了对球员的定价,否则仲裁结果必将是一边倒的球员获胜。

由于底价仲裁制度的实行,球员不再饱受预约条款的约束,充分享受了“讨价还价”模型带来的好处,最低薪资和平均薪资的大幅度上涨。自1970到2000年,联盟球员的最低薪资大幅上扬,从12000美元增长至20万美元,年度复合增长率达到9.3%;自1970到2000年,联盟球员的平均薪资剧增,从29303美元增长至1895630美元,年度复合增长率达到惊人的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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