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罪与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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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妨害公务罪与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的界限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为占纠集多人,阻碍固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妨害公务罪与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都可以是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为内容,两罪可以说是普通法条与特殊法条的关系。曲罪的主要区别是:

(1)侵害的对象不同。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对象具有普遍4降,范围较宽,任何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的国家机笑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红卜字会工作人虽,包括负有解救被收买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均可以成为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对象;寨众阻碍解牧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侵害的对象具有特定性,范围较窄,必须是负有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成为其犯罪对象。

(2)客观行为表现不同。妨害公务罪一般要求采用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碍才可构成犯罪(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上作任务肝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外);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则只要求聚众进行阻碍,至于是否使用暴力或者威胁则在所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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