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责任原则的发展。过错责任原则最早体现在公元前287年罗马平民会议通过的《阿奎利亚法》中,该法废除了同态复仇和人身处罚,抛弃了陈旧的加害责任原则,实行了以过错为责任要件的损害赔偿责任制度。在此基础上,
过错责任原则的地位。过错责任原则横跨民事责任的两大领域,既适用于侵权责任,也适用于合同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原则我国现行的民法体系中,有四种责任形式,分别是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公平责任
进出口经营权取得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如前所述,既然企业在申请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过程中存在风险,那么,这种风险是什么风险?企业又该如何防范其中的风险呢?企业要解决这些问题,顺利地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就必须了
进出口经营权特点。根据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1年颁布的《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外贸流通经营权实行核准制,可以经营除国家规定外的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实行登记制,可以
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保密义务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对其接触或者可能接受到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否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是其法定义务
违反房地产投资法的法律责任。违反房地产投资法的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房地产投资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由于房地产投资法兼具有民事和行政法性质,因而其法律责任也分为:违反房地产投资法的民事法律责任和
退休金给付义务的种类。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87号公告规定了三种不同的退休金义务:预计给付义务是按退休金给付公式计算,将特定日期为止应于未来支付的所有退休金数,折算为该特定日期的精算现值。累计给付义务
送达制度的分类。送达涉及的层面相当广泛,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作出以下不同的分类。以送达机关的类型为标准,可分为公安机关的送达、检察机关的送达、人民法院的送达和行政机关的送达。
送达制度的意义。送达制度是民事诉讼法的基础性诉讼制度,送达活动也是民事诉讼中最常见最根本的诉讼活动,贯穿诉讼的始终。有着及为重要的作用,犹如桥梁之与交通是道路通达之保证,其意义体现在两个方面:它有利于
送达制度的效力。送达的效力,是指法院依法将诉讼文书送达给受送达人后所产生的相应的法律效果。送达的效力因诉讼文书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送达制度的特点。1、送达的主体法定。我国人民法院被界定为唯一的送达主体。
适用等同原则的限制。在办理类似案件对专利侵权进行判定时,我们应当注意,即便该案符合等同特征,但仍然有以下几种情形不能适用等同原则来认定侵权成立:1.被控侵权的技术方案属于所涉专利申请日前的公知技术;2.被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区别。从公民民主参与国家政治过程的意义上讲,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统一的,都是政治参与的一种方式。但从政治参与的方式及政治参与的实现程度上讲,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差别是显而易见的。
选举权的基本原则。1.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普遍性是就享有选举权的主体范围而言的,是指一国公民中能够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2.平等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享有一个投票权,不承
选举权的性质。选举权就其性质来讲,既是一种权利,同时也是一种社会政治责任,应该说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作为权利,选举权是公民个人作为民主政治主体的参政与督政意志的表现形式,是公民政治生命活动的载体和实现
选举权的权能范围。从理论上讲应该包括提名权、投票权和救济权。提名权,就是选民依法享有的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候选人的权利。
避风港原则的争议。在司法实践中,对避风港原则的几个主要争议焦点:一、避风港原则是抗辩理由还是免责事由根据避风港原则含义,该原则提供的是限制网络服务商承担侵权责任的条件,并没有落入法定免责事由的范围。同
避风港原则的由来。避风港原则最早来自于美国1998年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有的译为《千禧年数字版权法》,即DMCA法案)。美国当时规定避风港原则主要是为了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考虑到有些类型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
避风港原则的适用条件。就我国立法而言,对于避风港原则的实体条件部分,《条例》在第22条明确了五点对网络服务提供商之侵权抗辩条件:1、明确标示该信息存储空间是为服务对象所提供,并公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名称、
部分资产处分权的内容。企业的厂房,设备、生产工具、原材料、燃料及成品、半成品等有形资产的处分权;企业的技术、工艺、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处分权;企业的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处分权利;其他归企业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