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责任的种类。产品质量责任是一种综合性法律责任,它主要包括: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1)产品质量行政责任。
产权契约与产权制度的区别。产权契约与产权制度是两个既相互区别又相联系的概念。相同点:产权契约是在一定的产权制度下达成的,其演进可以导致产权制度的变迁。
产权契约的功能和分类。1、功能:(1)产权契约具有资源配置功能。不同的经济形态或经济制度要求不同的产权机制进行资源配置。
享有选举权的条件。一是国籍条件,即享有和行使选举权的主体必须是本国的公民;二是年龄条件,肆p公民必须达到本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享有公民权的年龄,具有认知和控制个人政治行为的能力;三是政治条件,即公民必须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印发的《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国人部发〔2007〕109号),当前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以下争议:1、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1、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2、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5、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承担的其它职
人事争议仲裁庭的组织形式。人事争议仲裁庭的组织形式可分为独任制和合议制两大类。1、独任制仲裁庭独任制仲裁庭简称独任庭,由仲裁委员会指定或者仲裁委员会授权的办事机构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适用于事实清楚
人事争议仲裁庭的职责。仲裁庭在仲裁委员会的直接领导监督下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协助下具体承办案件,职责包括:1、调查取证,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并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2、对争议双方依法进行调解,调解结案时,
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的基本特征。1、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当事人参加仲裁的直接目的是要解决权利义务争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当事人与所争议的权利义务应有直接利害关系。
人事争议仲裁期间的分类。人事争议仲裁的期间,根据期间的确定情况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法定期间,二是指定期间。1、法定期间法定期间是由人事争议仲裁的规定直接规定的期间。
人事争议仲裁期间的耽误。人事争议仲裁期间的耽误是指当事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没有在规定的期间内完成应当实施的行为。如果当事人因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在障碍消除后一定期间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顺延由仲
人事争议仲裁期间的计算。人事争议仲裁期间以日、月、年计算,仲裁期间从开始之日的次日起算。如《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
人事争议仲裁的作用。1.维护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及时、公平、合理地处理了大量人事纠纷,对个或用人单位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给予保护和补救,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
人事争议仲裁的依据。根据人事争议仲裁的性质和特点,人事争议仲裁的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1.人事工作的政策规定这是人事争议仲裁的主要依据,包括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的政策和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规定等实体性依据,
人事争议仲裁的原则。在人事争议仲裁过程中,仲裁庭和仲裁员须遵循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着重调解、及时处理的原则,当事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等。此外,还应遵循人事
人事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1.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2.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人事争议仲裁的特点。1.单方申请,双方地位平等人事争议发生后,只要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争议事项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受理范围内,仲裁机构都应该受理;另一方不提交答辩书或者不出庭,不影响仲裁程序地进行。当事人
人事争议仲裁程序的内容。一、申请1、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2、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人事争议诉讼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3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等问题的答复》30号),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程
人事争议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根据法释〔2003)13号和法函〔2004)30号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的案由为人事争议。受案范围为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人事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