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特许经营权的财产定位。政府特许经营权是一种财产首先,特许经营权的权利客体是一种稀缺资源。从政府特许经营权的内容来看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主要是矿产和非矿产自然资源,因为这些资
政治参与权行使存在的问题。一是与我国特有的政治设计相联系,选举过程中个别政治力量操纵选举过程、指定选举的情况较为普遍,加之选举制度中竞争机制没有引入,因而,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实现的真实性程度还不高,
政策的价值取向。国际层面的仲裁案源,具有跨国流动性。当事人在考虑约定仲裁地点时,会对仲裁地和仲裁机构作评估,甚至会考虑仲裁地的仲裁环境和仲裁政策。
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区分。司法实践中,要准确判断强制性规范是效力性规范还是管理性规范,却是一项并不简单的事情。除了根据定义、参考各专家建议进行判断之外,对于如何进一步判断强制性规范中的
整体资产处分权的内容。1、决定资产整体在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不同管理主体之间转让的权利;2、企业资产经营形式和企业组织制度的变更的权利,如企业实行兼并、分立、联营、股份经营等;3、决定企业资产产权命运
施工留置权延伸的权利。发生留置权登记后,业主有权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交一份第三方保证担保,从而解除留置权登记,以免友好协商期间影响不动产的销售或转让。留置权人取得业主同意书或法院判决书后,即可获得担保人
施工留置权的原理。任何人都不能无偿享受他人劳动成果。公元前约450年的古罗马《十二表法》第六表第7条规定:出卖的物品纵经交付,非在买受人付清价款或提供担保以满足出卖人的要求后,其所有权并不移转。
施工留置权的担保物权。留置权具有二次效力:债权到期后扣留财产的所有权,以保全债权。如在法定时间内债务人仍不还款,留置权人就可依法取消债务人的赎回权。
施工留置权的欺诈防范和双重审理。由于登记留置权无须获得业主同意,并且分包商、供应商、工人等留置权人与业主并无直接合同关系,为防范欺诈,申请登记留置权的文件是填空式的法定格式声明,印有法定誓词和见证栏,
旅游仲裁中的仲裁协议。旅游仲裁协议的概念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财产性权益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的协议。仲裁协议在仲裁制度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它既是任何一方纠纷当
旅游仲裁的机构和协会。仲裁机构分为临时性的和常设性的两种。临时仲裁是一种在事先并不存在仲裁组织的情况下,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他们之间的纠纷交给临时组成的仲裁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仲裁。
旅游仲裁的特点。仲裁是最重要的一种替代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作为一种民间性的裁判制度,仲裁既不同于解决同类纠纷的司法、行政途径,也不同于当事人自行和解,尤其是与诉讼相比有自己的独特的优势所在。
旅游权利的主张。旅游权利主张发展至今,已经涉及旅游相关的各个部分,虽然旅游企业、旅游业员工的权利也常常归并到旅游权利范畴,但是,从旅游权利的理论演进和实践发展角度来看,旅游权利主体设定具有清晰的指向。
旅游权利的基本特点。从上述各个文件所强调的旅游权利的重要性、主张的旅游权利条款和关注的旅游权利保障等内容来看,旅游权利的基本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3个方面:普遍性即主张全部社会成员对旅游活动的普遍参与。旅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参诉类型。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的诉讼,常见的类型有:1、买卖合同中因标的物不符合约定,迟延交付纠纷;2、运输合同中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纠纷;3、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因第三人不履行或瑕疵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特征。1.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所谓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一般是指对本诉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实体权利不能以实体权利人的资格提出新的诉讼。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我国现行民诉法第56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这一规定虽然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法律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相关规定的空白,但是该款
既得权与期待权的区别。期待权与既得权是一组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两者都是当事人客观实在的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其两者之间同样存在着明显的区别:1、权利的性质不同。期待权是一发展过程中的权利,即取得权利
既得权之成立要件。既得权效力之承认,以具备下列要件者为限:1.须依取得权利地国法律为合法取得。既得权既为权利取得后之效力承认问题,其本身苟非依权利取得国之法律正式取得,其效力自无强使他国承认之理。
既得权之限制。既得权之效力,以取得权利地国法律所赋予为限,前已言之矣。但其行使,又往往受下列之限制:1.既得权之行使有背于法庭地国之正义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有损于其人民之利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