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有封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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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2008年1月某企业招聘了一名技术人员担任产生研发部经理,目前该员工的月工资为20,000元。2008年4月双方因在某些问题产生分歧,企业决定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员工却提出应该按照20,000元的标准向其支付补偿金,其要求是否合理?

  员工的要求不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

  企业应该清楚了解所在地区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情况,以便准确计算企业部分高管人员是经济补偿金。在日后的劳动者管理中,对一些年资超过12年工龄的劳动者,公司可以考虑将其工资调整到高于当地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有效降低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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