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准予身体上有缺陷的人结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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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身体上的缺陷,如耳聋、眼瞎、跛脚、截肢等,不属于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疾病。身体有各种各样缺陷的人,他们的思想感情、生殖能力、生活与劳作诸方面同身体无缺陷的人是一样的,是能够正确对待和处理自己婚姻问题的。既然身体有缺陷的人能够做到诚实表示自己的婚姻意愿和感情,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成员职责,他们就有结婚的权利。只要他(她)们具备了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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