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在订婚后双方互相不满意,而双方的父母都满意,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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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例情况]某乡周某的外祖父和姨姥姥热心肠给她作媒提亲,周某的父母认为亲家为人厚道,生活也比较富裕,男青年是个文化人,身体也好,经过同女儿多次商量,定下了这门亲事。男青年曾某职中毕业后,在乡技术推广站工作,进取心很强,专心搞小发明。他的父母觉得儿子生活自理能力差,也不善交往,很喜欢性格外向心灵手巧的周某当儿媳妇,好照料儿子的生活。所以,对周曾两家订亲很是满意。可是,订婚后不久,周某、曾某都发现对方不是自己要找的对象,双方不通信,不见面,不满意的情绪与日俱增。女方想退婚,又提不出男方到底有什么不好,怕说服不了父母亲和姥爷还有姨姥姥他们。不退婚吗,日夜担心未来的夫妻家庭生活不幸福,忧心发愁,不知如何是好。曾某对父母亲说,订婚是父母包办的,现在不想结婚,什么时候结婚,不知道,采取拖着不结婚的态度。

  [分析意见]婚姻问题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人们都应当慎重对待恋爱结婚问题。订婚是男女恋爱期间一种爱的承诺方式。既然是爱的承诺,就应当以男女互有爱慕的感情为基础。否则,订婚所要达到的结婚目的就不能实现。周某、曾某在订婚前,相互了解不够,主要是父母作主订的婚。订婚后,女方对男方不满意,男方对女方也不满意,虽说各自说不出对方如何不好,而双方就是不愿意结婚。究其原因,就是男女双方没有互相爱慕的感情。对待这类没有建立互相爱慕的感情的订婚,应当及时作出明智的选择。要么着眼于向培养感情方面发展,要么表示解除婚约,犹豫徘徊,会误了各自的青春时光。有的婚约当事人对解除婚约总有一种不好意思的想法,诸如怕对不起好心肠的父母和其他亲属或介绍人啦,担心伤害了双方长辈人间的交情与和气啦,害怕局外人道长论短啦,等等。其实,这种种的忧心顾虑是不必要的。因为,婚姻关系是由法律规范来调整的一种社会关系,公民按法律规定和要求对待并处理婚姻问题,是正当的行为,无可非议的。而订婚本不是法律规定的结婚程序,是民间传下来的习惯做法,订立婚约或解除婚约,都是婚约当事人自己的事,是按自己意愿办的事,谈不上对不起其他的人,局外人也不应评长论短。如果其他人加以干涉,就是一种干涉婚姻自由行为,是法律严加禁止的。由此可见,周某、曾某在订婚后,双方没有建立感情和结婚的愿望,就应理直气壮表明解除婚约的意愿,通过协商解除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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