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云乡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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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载:

元朝期间,顶云为寨。公元1371年(明洪武4年),设立了“顶云长官司”。新中国建立后,1953年成立了顶云乡。当年,顶云人民建立了临时组和常年互助组25个;接着又发展了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征的初级社9个;后来,进一步建立了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集体化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6个。

1958年,顶云与鸡场乡合并为“星火人民公社”,后改为顶云公社。

1992年实行撤区并乡,原顶云乡、新场乡、包包乡合并为顶云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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