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东南部黔陶布依族苗族乡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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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陶乡域原属明朝白纳长官司所辖,明天启四年(1624年),属白纳长官司副司所辖,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载撤白纳长官司,隶属贵阳府直辖,民国二十年(1931年)设黔陶镇,隶属贵阳县第五区,民国二十一年(1942年)黔陶镇改为黔陶乡,解放初期,贵筑县设立四区,黔陶乡隶属青岩区所辖,1961年7月新建黔陶公社,1966年2月合并为联社,属青岩联社所辖,1967年2月恢复镇、公社建制,1984年3月改为乡建制,1985年9月建立民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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