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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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区域在周宣王之前属谢国,周宣王之后属申国。

春秋、战国:区域属楚国。

秦:未置县,区域属衡山郡。

汉:置鄳县,属江夏郡。

三国、晋:同汉制。

南北朝:宋孝建三年(456年)分鄳县地增置宝城县,同属义阳郡。南齐改宝城县为保城县,与鄳县均属北义阳郡。梁武帝时合鄳县、保城县置汝南郡。北魏分置保城县、鄳县、东随县。保城县、鄳县属齐安郡。北齐合三县置高安县,属齐安郡。

隋:开皇三年(583年)高安县并入钟山县。开皇九年(589年)将北魏时的东随县地从钟山县分出,置礼山县,属义阳郡。开皇十六年又分钟山县地置罗山县(因县治西南4公里处有小罗山—今名小龙山,故名),属义阳郡。大业末年(618年)礼山县废。

唐:武德四年(621年)于县境置南罗州,领罗山县。武德八年(625年)南罗州废,罗山县属申州。

五代:同唐制。

宋:开宝九年(976年)罗山县废。雍熙三年(986年)复置罗山县,属信阳军。

元:至元二十年(1283年)徙信阳州治于罗山县城,县治迁往西南,称罗山新县。属汝宁府信阳州。

明:洪武元年(1368年)县治复旧,仍称罗山县,属信阳州。洪武七年(1374年),改属汝宁府。成化十年(1475年)复属信阳州。

清:罗山属汝宁府。

中华民国:2年(1913年)废府、州,罗山县属豫南道。16年(1927年)废道,直属河南省。17年(1928年)河南省划为14个行政区,罗山属第七(信阳)行政区。21年(1932年)划属河南省第九行政督察区。22年(1933年)1月1日,拨县境南部的宣化店、姚家畈、丰家店、唐店、王家店、彭城店、新府、毛家集一片(569.55平方公里)归新置的湖北省礼山县(今大悟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3月解放,属潢川专署。

1952年11月,潢川专署与信阳专署合并,罗山属信阳专署。

1998年,信阳专署改为市,罗山县属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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