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区洛社镇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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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咸淳四年(1268)重修淳祐年间(1241——1252) 《毗陵志》我:“洛社市在无锡县北招义乡。”“洛社设犒赏库,隶激赏所。”据此,洛于南宋已设集市,并有其地名。当时,五牧亦属招义乡。

元代沿袭旧制,无锡全境22乡。洛社市仍属招义乡。当时,直湖、五牧、梅巷居招义乡,志公桥、吴村、彭村、曹村、杨村、下祁(即今华折)属青城乡。自明成化年间(1465——1487)起,洛社称镇(街镇)。万历年间(1573——1619)至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无锡全县裁并22多为13区。洛社镇属万安区。直湖、五牧镇(街镇)属万安区,志公桥、吴村、彭村、曹村、杨村、下祁属青城区。

光绪三十四年,无锡全境(无锡、金匮两县)划为17市乡。洛社镇属万安市。当时,张镇桥镇(街镇)属万安市,

南双庙镇(街镇)属青城市。辛亥革命后,仍沿袭旧制。

民国18年(1929)至23年(1934),无锡全县17市乡改为17区(以序数为区名)。洛社正式为建制镇,属第十六区(原万安市),并为区公所所在地。当时,张镇桥镇、洛北乡、马盘乡、高明乡、马塔乡一部分属第十六区,南双庙镇、桥西乡、桥东乡、下场头乡、花渡里乡属第十五区(原青城市)。

1934年至1937年,无锡全县由17区合并为10区,乡镇同时划并。洛社镇属第十区,为区署所在地。高明乡、海马乡一部分属第十区,南双庙镇届第九区。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无锡沦陷期间,在日伪统治下,区域划分曾两度更改,1938年1月至1941年1月,恢复1934年前的17区旧制,1941年2月至1945年抗战胜利止,又恢复抗日战争前(1934年——1937年)的10区旧制,

1945年11月至1947年12月,无锡全县仍沿袭抗日战争前(1937年)10区区域旧制,各区序数区名改为所在地名称,少数乡镇略有变动。洛社镇属洛社区,为区署所在地。当时,新建乡、菜丰乡、帝让乡、重仁乡、高明乡、海马乡一部分屏洛社区,南双庙镇属前洲区。

1948年1月至1949年4月,无锡全县裁区设署,合并乡镇,共划分为5个区署、6个指导区及1个自治实验乡(玉祁)。洛社镇(原洛社镇、旺和乡、新建乡)属第四指导区。张镇镇(原重仁乡、菜丰乡、帝让乡)、万北乡一部分属第四指导区,双庙镇(原甫双庙镇;高明乡)属新渎区署。

1949年4月,刚解放,洛社镇属前洲区。万北乡一部分属前洲区,双庙镇、张镇镇属新读区。5月,洛社镇被定为县直属镇。7月,格社镇又改属前洲区。双庙镇、张镇镇亦改属前洲区。

1950年6月,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全县区乡作较大调整。建立洛社区,洛社镇为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高明乡、双庙镇、张镇镇、万北乡一部分亦属洛社区。10月,为适应土地改革的开展,全县对部分乡镇又进一步划小。洛社镇改为洛社乡,为洛社区的14个乡之一,仍为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张镇乡、双庙乡、高明乡、旺巷乡、正明乡、洛北乡、万北乡一部分均属洛社区。

1952年10月,洛社乡又定为县直属镇。

1954年8月,洛社镇仍改为洛社乡,为洛社区人民政府所在地。

1956年3月,因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逐步改建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全县进行合并区乡的调整工作。洛社乡成为洛社区的10个乡之一,仍为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双庙乡、张镇乡属洛社区。

1957年9月,因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全县区乡又进行一次调整。洛社乡成为洛社区的5个乡之一,仍为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万北乡一部分属洛社区。

1958年4月,撤区并乡。9月,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实行政社合一体制。建立洛社人民公社,辖有20个生产大队和洛社镇。

1964年10月,洛社镇从洛社公社划出,改为县直属镇,与洛社人民公社成为并列的两个基层行政建置。镇人民委员会和公社管理委员会同设在市镇。

1983年4月,全县进行农村人民公社体制改革,改政社合一为政社分开,人民公社恢复乡的名称。洛社人民公社改称洛社乡,辖20个行政村和1个红湖大队。洛社镇为县直属镇的建制不变,辖1个市镇居民委员会、1个洛社行政村。

1985年1月,洛社乡、镇合并,建成了镇管村的县直属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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