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杉醇的给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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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杉醇的给药说明

1.配制本药时需戴手套。如皮肤接触本药,应立即用肥皂彻底清洗;眼睛或粘膜接触本药,应用水彻底冲洗。

2.患者用药时必须住院,使用前须备有抗过敏的药物以及相应的抢救器械。为预防可能发生的过敏反应,所有患者在给药前12小时及6小时均应分别口服地塞米松20mg;给药前30-60分钟肌内注射(或口服)苯海拉明50mg、静脉注射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

3.本药浓缩注射液必须稀释成浓度为0.3-1.2mg/ml的溶液才能使用。可用生理盐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生理盐水稀释。

4.滴注本药时应采用非氯乙烯材料的输液器具,并使用孔径小于0.22μm的微孔膜过滤器。

5.国外资料提示,本药单次滴注时间不宜过长,以免药液漏出血管。一旦有药液漏出血管外,应立即停止给药,局部冷敷,并以1%普鲁卡因局部封闭。

6.静脉滴注本药的最初1小时内,应每15分钟测血压、心率和呼吸一次,并注意观察有无过敏反应。

7.国外资料提示,开始新的疗程须具备以下条件:中性粒细胞计数至少为1.5×109/L、血小板计数至少为100×109/L。如果患者出现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计数低于0.5×109/L超过1周)或者严重的周围神经病变,本药用量应减少20%。

8.用药过量表现为骨髓抑制、外周神经毒性及粘膜炎。本药尚无相应的解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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