砷中毒

实指砷化合物引起的人体损害。元素砷难溶于水,基本无毒。但砷的氧化物、盐类及有机化合物均有毒,其中特别是三氧化二砷(As2O3,俗称信石或砒霜)的毒性最大,农村常用于拌种、杀灭农业昆虫和灭鼠,因此中毒机会比较多见。另外,由于不慎将三氧化二砷混在食物中误服而引起中毒,也屡有报道。

接触砷化合物的工业生产有:含砷矿石的开采和冶炼;制造农药砷酸铅、砷酸钙以用作种子杀虫剂或灭螺杀虫剂;制造含砷的颜料雄黄(As2S2)、砷绿(醋酸亚砷酸铜);电子工业采用高纯砷制取半导体材料砷化镓;医药上用砷制造治疗梅毒的药物914和606、抗原虫药卡巴砷等。中药枯痔散、龙虎丸以及治银屑病的外用药,均含有砷化物,使用不当也可造成砷中毒。

病理

砷及其化合物通过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肤进入体内。进入体内的砷,其中95%以上存在于红细胞中,与血红蛋白中的珠蛋白相结合,以后再转移和分布到其他组织和器官。砷开始主要蓄积在肝、肾、脾和肌肉。但皮肤、毛发、指甲和骨骼则是砷的长期贮存库。由于砷对角质蛋白具有亲和力,因此毛发含砷量极高,按单位体积计算,可超过肝脏含砷量的50倍。砷从体内排出缓慢,主要经肾脏和肠道排出,一次进入大量砷后,头4天内从尿中排出量很大,10天后仍有多量砷排出,大约70天后尿砷才恢复到原来水平。粪便主要排出食入的砷。砷还可经过皮肤、汗腺、乳腺排出,并可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

砷的毒性高低主要与其水溶性的大小和原子价数大小有关。元素砷和砷的硫化物由于不溶于水或难溶于水,所以毒性极小。3价砷的毒性大于5价砷。三氧化二砷属3价,且易溶于水,所以毒性最大。

人口服三氧化二砷5~50mg即可发生中毒,致死量是60~200mg,由于个体敏感性有差别,以及服后会呕吐,因而中毒量及致死量,每个人之间可有较大差距。

砷是一种强烈的细胞巯基毒,对体内含巯基的蛋白质和酶具有极大的亲和力,特别是会与丙酮酸氧化酶的巯基相结合,使之失去活性,而影响细胞的正常代谢。砷可抑制磷酸酯酶,损害细胞染色体,使细胞有丝分裂发生障碍。砷酸、亚砷酸在许多生物化学反应过程中可取代磷酸,使氧化磷酸化过程折偶联,不能形成高能磷酸键而干扰细胞的能量代谢。

砷也是一种血管毒物,可直接损害毛细血管,也可作用于血管舒缩中枢,使血管壁平滑肌麻痹,毛细血管扩张,血管壁通透性增加。另外还可影响凝血机转,产生出血和休克。

临床表现

食入引起的急性砷中毒,最初表现为急性肠胃炎:呕吐、腹痛、腹泻、血便。重症者可出现脱水、休克、抽搐、谵妄、昏迷。心肌也可出现中毒性损害,表现心动过速和心律不齐。中毒后1~3周出现多发性末梢神经炎和神经根炎。四肢无力、麻木、麻痹。感觉迟钝或消失,呈手套袜套样分布,肌腱反射减低或消失,肌肉萎缩。可伴有中毒性肝损害和出血倾向。皮肤色素沉着(黑变),指甲出现白色横纹。

吸入中毒见于工业生产的偶然事故,除有上述胃肠及神经症状外,病起尚可有咳嗽、咯痰、胸闷、胸痛等呼吸系统症状。

长期接触低浓度的砷和砷化物,可引起慢性中毒,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消化道紊乱表现、肝脏损害和轻度多发性末梢神经炎。皮肤损害有皮炎、湿疹、毛囊炎和皮肤角化。

长期接触砷及砷化物者皮肤癌、肝癌和肺癌的发病率高于正常人群。

诊断

主要依据接触史和临床表现。急性中毒的典型临床表现为急性胃肠炎和末梢神经炎。另外尿和呕吐物中砷的含量增高。诊断慢性砷中毒除根据常见的胃肠道障碍、多发性神经炎,以及皮肤粘膜改变外,发砷或指甲砷增高有参考价值。但正常人尿液、毛发,指甲和血液中的含砷量也随地区而不同,且受各种因素(饮食、饮水、土壤和测定方法等)的影响。目前中国采用的正常值为血砷<2.5μg/dl,尿砷为<0.88mg/l,发砷3.5μg/g,指甲砷<1μg/g(北京地区)。

治疗

吸入中毒者立即撤离现场,吸氧,清洗皮肤,防止肺水肿的发生,进行对症治疗。误食中毒者应立即洗胃,可采用1%碳酸氢钠溶液或温水。洗胃后立即口服新配制的氢氧化铁(12%硫酸亚铁溶液与20%氧化镁溶液,等量混匀后灌胃,总量200~400ml)若无上述溶液,可用活性炭牛乳或豆浆代替。洗胃后给予20~30g硫酸钠导泻。

特效解毒剂为二巯基丙醇磺酸钠,肌肉注射,第一天6~8小时一次,以后递减。另外也可采用二巯基丙醇(BAL),肌肉注射,每4小时一次,以后递减。

支持疗法(输液、输血、抗休克)和对症治疗。保护肝脏。给予大量维生素B族、针灸、理疗、体疗,以促使神经病变的恢复。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