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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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指刑事法律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确定了犯罪客体,在很大程度上就能确定犯的是什么罪和它的危害程度。如果行为人侵害的不是刑事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而是民事法律或行政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这种行为不能构成犯罪,行为人也不负刑事责任,而负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犯罪客体分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犯罪的一般客体

也叫犯罪的共同客体,指刑法所保护的而为一切犯罪共同侵害的社会关系。在中国,由于所有的犯罪都会侵害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危害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因此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就是犯罪的一般客体。

犯罪的同类客体

根据犯罪所侵害的客体的共同性进行分类、归并,成为国家法律保护的某一类犯罪共同侵害的社会关系。中国刑法将各种共同性的犯罪客体归并成8类犯罪客体,每一类犯罪的共同客体就是同类客体:

(1)根据背叛祖国、颠覆政府、策动叛变、投敌叛变、持械聚众叛乱、聚众劫狱、间谍、资敌、反革命破坏、反革命杀害、反革命煽动等犯罪客体的共同性,归并成反革命罪,它的同类客体即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

(2)根据放火、决水、爆炸、投毒、破坏交通设备、破坏通讯设备、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等犯罪客体的共同性,归并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它的同类客体即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根据走私、投机倒把、伪造国家货币、伪造有价证券、假冒商标等犯罪客体的共同性,归并成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它的同类客体即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制度;

(4)根据杀人、伤害、强奸、破坏选举、报复陷害、妨害通信自由等犯罪客体的共同性,归并成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它的同类客体即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5)根据抢劫、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贪污、毁坏财产等犯罪客体的共同性,归并成侵犯财产罪,它的同类客体即公共财产和公民个人财产;

(6)根据妨害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流氓活动、犯罪分子脱逃、私藏枪支弹药、制造贩卖假药、聚众赌博、偷越国(边)境、诬告、伪证、非法拘禁他人等犯罪客体的共同性,归并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它的同类客体即国家机关管理活动和社会公共秩序;

(7)根据干涉婚姻自由、虐待、遗弃等犯罪客体的共同性,归并成妨害婚姻、家庭罪,它的同类客体即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

(8)根据贿赂、泄露国家机密、玩忽职守等犯罪客体的共同性,归并成渎职罪,它的同类客体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犯罪的直接客体

每一类犯罪客体中,每个犯罪直接侵犯的独特的由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例如杀人罪的客体是人的生命,伤害罪的客体是人的健康,侮辱罪的客体是人的人格。有时在一个犯罪构成中,可能包括两个直接客体,例如抢劫罪,除了侵害国家、集体或公民个人的财产权利外,还侵害公民个人的自由、健康或生命;又如诬告陷害罪,不仅侵害了公民个人的权益,还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

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有紧密的联系,但二者不能混同。犯罪客体是一种社会关系,而犯罪对象则往往是具体的人或物。例如投机倒把罪的对象是某种物品,而它所侵害的客体却是国家的金融、外汇、金银、工商管理活动;贪污盗窃罪的对象是某种财物,而它侵害的客体却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产所有权;伪造货币、有价证券和其他票证罪的对象是国家的货币、有价证券或某种票证,但它侵害的客体却是国家的货币制度或计划供应制度等。同时,犯罪客体总是由于犯罪行为而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如犯罪未遂),而犯罪对象在某种具体情况下可能不受任何损害。例如盗窃所得的文物,犯罪人可以妥善保管,使其不受损坏,而所有权则受到了侵害。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