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教育

浏览

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含义。最早提出这一概念的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认为自由教育是“自由人”(即奴隶主贵族)所应享受的,以自由发展理性为目标的教育。亚里士多德的自由教育有两个突出的互相联系的涵义:

(1)以受教育者具有闲暇为前提,又以受教育者充分利用闲暇为手段;

(2)目的在于探索高深的纯理论知识。亚里士多德认为,实施自由教育适合于“自由人的价值”,可以获得智慧、道德和身体的和谐发展;自由教育同职业训练截然不同,前者高尚,后者卑下。他认为各种行业的实际操作是奴隶们的事务,它有损于智力的发展。亚里士多德又认为,在法律上虽属自由人,但若醉心于狭隘的功利,学为干禄,必然妨害对纯理论的钻研,同样也是不自由的。亚里士多德关于自由教育与职业训练的区分,反映了在古希腊,不同阶级和阶层的人只能享受不同的教育。亚里士多德的自由教育同其哲学、伦理学密切相关。他认为,非物质的形式是宇宙中的最高主宰,它是自然存在、终极目的和至善至美的始因,只有自由人的理性才能洞察其奥妙。全部事业中最高尚的、最自由的或最文雅的是理论的沉思和探索,这正是自由教育所崇尚的目标。亚里士多德的自由教育思想对后世影响颇为深远。

自由教育的内涵在中世纪发生了变化。当时基督教教会利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来解释神学,改组了古代希腊、罗马学校中的一般文化学科,提出了七艺(即七种自由艺术)的教育。教会认为:七艺是为进一步学习神学以达于神明的基础学科。中世纪的七艺渗透着神学的内容,其“自由”已不是指充分发展人的理性,而是指摆脱尘世的欲望,皈依基督的神性。待至文艺复兴时代,由于人文主义者要求冲破教会的束缚,倡导解放人性,把谋求个人的自由视为教育的要务,所以意大利人文主义者P.P.韦杰里乌斯在论述“自由教育”的理想时,提倡的是个人身心的自由发展。他把人文学科,主要是希腊文和拉丁文,作为自由教育的主要内容。他认为,“自由教育”是一种符合于自由人的价值的教育;使受教育者获得德性与智慧的教育;是一种能唤起、训练与发展那些使人趋于高贵的身心、最高的才能的教育。18、19世纪以来,自然科学兴起,并逐渐与人文学科并驾齐驱,使自由教育的概念又有所发展。1868年,英国生物学家、教育家T.H.赫胥黎在其著作《论自由教育》中,把自由教育解释为文、理兼备的普通教育。中国通常把这一时代的“自由教育”意译为“通才教育”或“文雅教育”,以别于学习各种专门知识的专业教育。当前欧美有些国家的教育学者正对高等院校究竟应实施专业教育还是自由教育,进行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