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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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系统地分析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矛盾学说的哲学著作。它是作者继《实践论》之后,为了克服存在于中国共产党内的严重的教条主义思想而写的。原是1937年7~8月在延安抗日军事政治大学所讲的《辩证法唯物论》的第3章第1节。后作者作了部分补充、删节和修改,于1952年暂收入《毛泽东选集》第 2卷,再版时移入第 1卷。

该书运用唯物辩证法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斗争的实践经验,从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等方面,深刻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发挥了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思想。其基本思想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从宇宙观的高度,发挥了列宁关于两种发展观的思想,不仅指出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是形而上学的基本特征,而且指出形而上学是简单地从事物外部去找发展的原因,否认唯物辩证法所主张的事物内部矛盾引起发展的学说。书中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书中还阐明了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指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2)全面论述了矛盾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的原理,指出矛盾的普遍性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指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该书从 5个方面系统地论述了矛盾特殊性的理论,明确指出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二者相互区别、相互联结又相互转化。并提出了“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的著名论断。

(3)论证了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原理,认为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是主次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的客观依据,规定了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定义,说明了找出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方法论意义,并论述了矛盾对立双方相互转化的根据和条件。

(4)具体地阐明了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书中指出:“一切矛盾着的东西,互相联系着,不但在一定条件之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而且在一定条件之下互相转化,这就是矛盾的同一性的全部意义”;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对立的互相排除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

(5)分析了矛盾斗争的两种基本形式即反抗性的矛盾和非对抗性的矛盾,并指出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列宁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但是要证明和发挥。《矛盾论》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系统地阐述这一问题的哲学专著。同时,它又紧紧围绕中国革命的实践展开论述,具有鲜明的特色。特别是矛盾特殊性的理论,使列宁关于具体地分析具体情况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的思想更加深刻化和理论化,不仅为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奠定了理论基础,而且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作出了杰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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