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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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自然变动的特性之一。指人口数量变动方向在一定时期内的持续性。具体表现为,在一定时期内,即使是妇女生育率已降到更替水平甚至更低(或上升到更替水平甚至更高),人口再生产的变动趋势仍然不变,人口仍将继续增长(或降低)。

人口惯性是由人口年龄结构引起的。现有人口年龄结构是过去各年妇女生育率和分年龄死亡率长期作用的结果。当人口再生产长期处于持续增长的状况时,必然形成一个年龄结构轻的人口群体。此时,妇女生育率即使降低到更替水平,由于育龄人群比重大,出生人数仍将多于死亡人数,因此,人口必然会继续增长一个时期。反之,对于一个不断减少、年龄结构老的人口群体来说,即使妇女生育率上升到更替水平以上,出生人数仍将少于死亡人数,人口将继续减少一个时期。人口惯性作用也表现在人口再生产波动具有重复性。人口生育高峰(或低谷)出现以后,经过一个人口再生产周期会有某种程度的重复出现。中国曾于1954~1957年和1962~1971年两次出现人口生育高峰。假定25年为一个人口再生产周期,则意味着1979~1982年和1987~1996年中国将再次出现相应的第二个生育高峰。

人口惯性是人口再生产内部所具有的客观必然性,它影响人口再生产的规模和速度而不随社会生产方式的改变而改变。人们可以在认识人口惯性的基础上,采取各种办法减弱其作用。例如,通过国家制订人口政策或执行人口计划,影响妇女生育率的降低(或提高),从而达到减少(或增加)出生人数和分散生育高峰(或低谷)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