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戌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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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由“北洋政府”颁行的学制。为区别于壬子癸丑学制,亦称“新学制”。

壬戌学制产生的历史背景主要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近代工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战后民族资产阶级不仅要求在政治经济方面给予创造继续发展的条件,也要求在教育方面能提供具有文化知识的劳动力和科学技术。

1920年10月,以资产阶级教育家为主干的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在江苏召开,会上提出了改革学制系统案。1921年10月,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把通过的《学制系统草案》向各省区教育会和各高等教育机关征询意见。 1922 年9月,“北洋政府”召开学制会议,就全国教育会联合会整理的草案做了修订,再交同年10月在济南召开的联合会第八次代表大会讨论。最后,于11月1日以大总统令公布了《学校系统改革案》。

《学校系统改革案》列有七条标准:“一、适应社会进化之需要,二、发挥平民教育精神,三、谋个性之发展,四、 注意国民经济力,五、 注意生活教育,六、使教育易于普及,七、多留各地方伸缩余地。”

《改革案》制定的“学制系统表”如图示:

图

《改革案》对各级学校制度分别做了说明:

(1)初等教育方面,主要规定小学校修业年限为 6年。分初高两级,前4年为初级,得单设。义务教育年限暂以4年为准。小学课程得于较高年级,斟酌地方情况,增置职业准备的教育。幼稚园收受 6岁以下儿童入学。

(2)中等教育方面,主要规定中学校修业年限为 6年,分初高两级,各为 3年。初级中学施行普通教育,得单设,并得视地方需要,兼设各种职业科。高级中学分为普通、 农、 工、商、师范、家事等科,但得酌量地方情况,单设一科或兼设数科(依旧制设立之甲种实业学校,酌改为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农、工、商等科)。职业学校的期限和程度,得酌量各地方实际需要而定(依旧制设立之乙种实业学校,酌改为职业学校)。师范学校修业年限为 6年,得单设后2年或后3年,后者得酌行分组选修制。

(3)高等教育方面,主要规定大学校修业年限为4~6年。医科和法科至少5年。师范4年(依旧制设立之高等师范学校,应于相当时期内提高程度,作为师范大学校。修业年限 4 年)。大学校用选科制。因学科及地方特殊情况,得设专门学校,修业年限 3年以上。大学校及专门学校得附设专修科,修业年限不等。大学院为大学毕业及具有同等程度者研究之所,年限无定。

《改革案》还订定了附则,强调注重天才教育,得变通年期及教程,使优异的智能得到尽量发展;对于精神上或身体上有缺陷的,则施以相当的特种教育。

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在提出《学校系统改革案》的同时,组织了新学制课程标准起草委员会。1922年10月该会在北京召开第一次会议,议定了进行程序;12月在南京召开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小学毕业标准,编定了中小学各学科课程要旨,分请专家草拟各科课程纲要。1923年4月和 6月,在上海召开第三、四两次会议,复订了小学、初中各科纲要和高中课程总纲,刊布了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

纲要规定小学校课程为国语(包括语言、读文、作文、写字)、算术、卫生、公民、历史、地理(初小阶段的卫生、公民、历史、地理合并为社会)、自然、园艺、工用艺术、形象艺术、音乐、体育等学科。小学校授课以分钟计:初小前 2年每周至少授课1080分钟,后2年每周至少授课 1260分钟;高小每周至少授课1440分钟。初级中学课程分为社会科、言文科、算学科、自然科、艺术科、体育科等。社会科包括公民、历史、地理;言文科包括国语、外国语;艺术科包括图画、手工、音乐;体育科包括生理卫生和体育。初级中学授课以学分计。每半年每周上课一小时为一学分。但如图画、手工、音乐、 体操运动及理化生物的实验, 无须课外预备者,则酌量折算,以修满180学分为毕业,除必修科164学分外,所余学分得选他种科目,或补习必修科目。高级中学分普通科和职业科(分为师范、 商业、工业、 农业、家事等科),普通科以升学为主要目的,又分为两组:第一组注重文学和社会科学。相当于以前的文科,课程分公共必修、分科专修、纯粹选修三部分。属于公共必修的有国语、外国语、人生哲学、社会问题、文化史、科学概论、体育(包括卫生法、健生法、其他运动);属于分科专修的又分为必修的和选修的两类。必修的有特设国文、心理学初步、伦理学初步、社会学之一种、自然科或数学之一种。第二组注重数学和自然科学,相当于以前的实科,课程亦分公共必修,分科专修、纯粹选修三部分,属于公共必修的同样为国语、外国语、人生哲学、社会问题、文化史、科学概论、体育(内容同第一组);属于分科专修的亦分为必修的和选修的两类,其必修科目则有三角、 高中几何、高中代数、 解析几何大意、用器画、物理化学生物(三项选习二项)。各科课程以学分计,修满 150学分即为毕业。

关于其他职业各科的课程,除公共必修科与普通科相同外,所有分科专修科目及纯粹选修科目,由各校按照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后期师范学校和高中师范科课程编制相同。都分为公共必修科目、 师范专修科目、 纯粹选修科目三部分。

(1)公共必修科目有国语、外国语、人生哲学、社会问题、世界文化史、科学概论、体育、音乐,总共68学分。

(2)师范专修科目分必修科目与选修科目。前者有心理学入门、教育心理、普通教学法、各科教学法、小学各科教材研究、教育测验与统计、小学校行政、教育原理、实习,共 48 学分。后者又分为分组选修与教育选修两类:分组选修的第一组即文科科目为选修国语、外国语、本国史、西洋近代史、 地学通论、政治概论、 经济概论、乡村社会学;第二组即理科科目为算术(包括珠算)、代数、几何、三角、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矿物地质学、园艺学、农业大意;第三组即艺术科科目为图画、手工、音乐、体育、家事。教育选修科目有教育史、乡村教育、职业教育概论、儿童心理学、教育行政、图书馆管理法、现代教育思潮、幼稚教育、保育学。

(3)至于纯粹选修科目,则由各校自定,学分亦无限制。

大学和专门学校的课程,新学制课程标准委员会未提出具体方案,原则上仍根据1912年颁行的标准,参以各校意见,送教育部核定。

在这次制定“新学制”过程中,各省区如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安徽、河南等都先后组织了新学制研究会或讨论会,研究讨论本省区学校如何调整和试办问题。广州执信学校是全国最早进行新学制试验的学校。江苏、山西等省区也组织了新学制课程研究委员会或课程标准草案审查会,研究和审查“新学制”课程标准的制订问题。教育界对学制和课程改革发表了不少文章和意见。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世界书局先后出版了新学制各科教科书供各校使用。

综观壬戌学制的主要特点是:

(1)缩短了小学修业年限,延长了中学修业年限;

(2)若干措施注意根据地方实际需要,不作硬性规定;

(3)重视学生的职业训练和补习教育;

(4)课程和教材内容侧重实用;

(5)实行选科制和分科教育,兼顾学生升学和就业两种准备。

参考书目
  1. 陈青之编:《中国教育史》,商务印书馆,上海,1940 。《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开明印书馆,上海,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