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德克利夫-布朗,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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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社会人类学家,功能学派创始人之一。生于英格兰沃里克郡的伯明翰,卒于伦敦。1901年入剑桥大学师从W.H.里弗斯,后成为该校三一学院研究员。1906~1908和1910~1912年先后在印度安达曼岛、澳大利亚西部从事人类学实地考察。1920~1946年先后在开普敦大学、悉尼大学、芝加哥大学及牛津大学社会人类学教授。在此期间他还对澳大利亚、南非、大洋洲及东南亚等地做过多次考察与访问。1935年应燕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吴文藻的邀请来华讲学,对中国社会学界有重要影响。主要著作有:《安达曼岛人》(1922)、《澳大利亚各部落的社会组织》(1931)、《原始社会的结构与功能》(1952)、《社会人类学方法》(1958),以及与他人合编的《非洲的亲属制度和婚姻制度》(1950)。在学术思想上,拉德克利夫-布朗没有追随里弗斯对社会现象做心理学的解释,而是深受法国社会学家É.迪尔凯姆功能思想的影响,把社会(文化)看成是由各个部分在功能上整合的系统。其结构—功能理论重在分析社会结构的各个部分,以及这些部分在维持社会平衡和社会秩序方面的功能,对于社会和文化的变迁则缺乏恰当的评估。与功能学派另一代表人物B.K.马林诺夫斯基不同的是,他认为文化是在社会层次上而不是在个人需求层次上发挥功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