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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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有共同血缘关系的父母和已婚子女,或已婚兄弟姐妹的多个核心家庭组成的家庭模式。在实行一夫多妻制(见婚姻)的社会里,凡妾所生子女及其核心家庭也包含在内。扩大家庭中的核心家庭可能同居共财聚集在一个大住宅内,也可能不同居共财,分居小住宅而聚于一处。扩大家庭这一概念由美国人类学家G.P.默多克首先提出。扩大家庭规模较大,累世同堂,人丁兴旺,但等级森严,实行家长制,家庭经济、家务、财产乃至青年男女的婚姻都由家长安排或控制;其居住规则通常是从夫居或父族同居,重血统,重传宗接代,重封建伦理道德,重父权、夫权,男女不平等。在生产技术简单的社会里,扩大家庭便于集合资金,集中人力,有发展生产、从事各种活动的便利,有较强的应付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事变(如死亡)的能力。但这种家庭需要有较多的土地、工具和资金才能维持,加上人的寿命较短,难以形成几代同堂的局面,一旦维系大家庭的内聚力消失或削弱,便导致这类家庭的瓦解。因此,扩大家庭的数量实际不多。现代工业社会以社会化大生产取代了家庭生产,劳动分工复杂,工作场所分散,劳动力自由流动,民主平等思想活跃,加之扩大家庭中人际关系复杂,生育率的下降使家庭平均人口减少,以及住宅等问题,使扩大家庭失去了存在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