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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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年度)某地区离婚数与总人口之比。通常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

公式 符号

若用离婚数与已婚数之比则称为已婚人口离婚率。计算公式为

公式 符号

还有一种较常见的离婚率统计方式,即离婚对数与新婚对数之比。计算公式为

公式 符号

有的学者指出,这两个数字是不能互相对比的,因为这个系数不能完全确定婚姻解体的程度。还有的学者认为,最理想的计算离婚率的方式应是该时期的离婚对数与同时期有离婚危机的配偶数之比。此外,还有依照离婚者的年龄或已婚的期间来计算的,分别称为年龄别离婚率,或婚期别离婚率。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离婚率呈逐年上升趋势。1979年离婚数为12万多对,1985年已达45.8万对,1986年则达到50万对以上,这种情况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关于离婚率持续上升的原因,国内学术界主要有3种意见:

(1)离婚率与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密切相关。认为随着工业化的进展,妇女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的提高,使离婚率呈增长的趋势。

(2)离婚率上升与生产力发展本身没有必然的联系。促成两性婚姻的结合与离异的根本是两性感情关系问题,而生产力的发展,为两性感情的建立创造了更多的条件;如果说有联系的话,那就是工业化为解除无爱情的婚姻提供了条件。

(3)导致离婚率上升的主要原因在于“文化大革命”造成整个社会道德水准下降,以及西方“性解放”、“性自由”思潮的影响,一些人轻率结婚,终致酿成草率离婚。

对于离婚的未来发展趋势,主要有两种意见:

(1)由于妇女就业率的增加,核心家庭日益普遍,人们对家庭民主化与家庭幸福的追求不断增长,离婚率还将有所上升;

(2)生产力的发展有可能使妇女在平等的基础上解除没有爱情的婚姻,但也使妇女更有可能在平等的基础上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而后者的结果将会大大减少离婚的比例。